租赁服务受到预收款缴纳增值税
旅游服务给本单位员工的费用不得扣除
加计抵减的计算
与贷款服务相关的手续费,咨询费不得抵扣进项
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旅游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为70%,企业申请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21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1)取得旅游费收入共计720万元,其中向境外旅游公司支付境外旅游费76.3万元(境外旅游公司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且没有代理人),向境内其他单位支付旅游交通费88万元,住宿费22万元,门票费18万元,签证费1.6万元。支付本单位导游餐饮住宿费共计2.3万元,旅游公司选择按照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销售额,并开具普票(以上金额均含税)
将2020年5月在公司注册地购入的一套门面房对外出租,购入时进项税额已抵扣,本月一次性收取6个月含税租金38万元
委托装修公司对办公楼进行装修,取得该装修公司开具的专票,注明装修费80万元;支付物业费,取得物业公司开具的专票注明金额3万元。
当月从一小规模纳税人商店购进办公用品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注明价款4万元。
本期员工出差,取得住宿费专票,注明金额3万元;取得高铁票,金额合计为8700元
将公司一台旅游车转为职工通勤班车,该车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10.2万元(2018年4月30日前购进,按照17%税率抵扣进项税额),入账原值6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该车评估价格15万元。问题(3):计算该旅游公司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加计抵减15%
720-76.3-88-22-18-1.6=514.1
514.1/1.06*0.06=29.1
38/1.09*0.09=3.14
80*0.09 3*0.06=7.38
4*0.03=0.12
3*0.06 8700/1.09*0.09/10000=0.252
20/60=0.333
10.2*0.333=3.4
7.38 0.12 0.252-3.4=4.35
7.75*0.15=1.16
29.1 3.14-4.35-1.16=26.73
相关资料: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进口小汽车关税税率15%,消费税税率12%,上述业务所涉及的进项税相关票据均已申报抵扣;该企业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相关要求。位于县城的某文化创意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相关票据均已申报抵扣;该企业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相关要求。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位于县城的某文化创意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境内客户提供广告服务,不含增值税总价款为200万元,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按照书面合同约定,当月客户应支付60%的价款,款项未收到,未开具发票。
为境内客户提供创意策划服务,采取直接收款结算方式,开具的专票上注明价款为3000万元,由于对方资金紧张,当月收到价款的50%
购买办公楼一栋,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1000万元,取得专票注明金额1000万元,税额90万元,该办公楼的1/4用于集体福利,其余为企业管理部门使用。购买计算机一批,取得专票注明金额100万元,税额13万元,其中的20%奖励给员工,剩余的用于企业经营使用
为客户支付境内机票款,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万元,燃油附加费0.18万元、机场建设费0.03万元。
员工境内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客票,票面金额5.995万元,另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的出租车纸质发票1.03万元
取得银行贷款200万元,支付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手续费用2万元;支付与贷款业务无关的银行咨询费10.6万元(含增值税),并取得专票;支付实际应酬费5万元和餐饮费2万元。
进口小汽车一辆用于接待客户,小汽车的关税完税价格为44万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 款书
期初加计抵减余额10万元。
县城城建税5% 文化体育加计抵减10%
200*0.6*0.06=7.2
3000*0.06=180
1000*0.0005=0.5 印花税
固定资产非专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可全额抵扣
计算机:13*0.8=10.4
90 10.4=100.4
为客服支付的航空费用不得抵扣进项
5.995/1.09*0.09=0.5
10.6/1.06*0.06=0.6
接待客户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44*1.15/0.88=57.5
57.5*0.1=5.75 车辆购置税
57.5*0.12=6.9 消费税
44*0.15=6.6 关税
进项:100.4 0.5=100.9 0.6=101.5
销项:180 7.2=187.2
101.5*0.1=10.15
187.2-101.5-10.15-10=65.55
65.55*0.05=3.28 城建税
65.55*0.03=1.97 教育费附加
65.55*0.02=1.31 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