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继续减免更大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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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6 07:28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将继续减免。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根据《公告》,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制定。

  关于这次减免税限额的设定,在6月21日上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实质上,售价在30万元及30万元以下的车辆不受限额影响,30万元以上的车辆只能按照最高限额享受减免税优惠,超出30万元以上的部分需要按照规定税率缴纳车辆购置税。根据2022年数据测算,30万元及30万元以下的乘用车的产量在总产量中占比约为87%,因此这一限额对于消费者和市场总体影响不大,但是结构上作了更精准的安排。

  “这是真金白银实实在在的利好。”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看来,此举比补贴的效果更加突出,毫无疑问会一定程度上推动新能源车销售。

  6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优化消费环境,更大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在前述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许宏才介绍,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决定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至2027年底,减免力度分年度逐步退坡,并对新能源乘用车减免车辆购置税设定减免税限额。初步估算,实行延长政策后,2024年至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规模总额将达到5200亿元。

  这是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第四次得到延续。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9月1日起,我国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并分别在2017年、2020年、2022年先后三次将该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累计免税规模超过2000亿元,预计2023年免税额将超过1150亿元。” 许宏才表示。

  “这四次延期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对行业发展有巨大的促进意义。” 崔东树表示,一系列政策让消费者感受到新能源车与传统车的税收差异,让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车时省去了车购税的成本。他表示,随着新能源车产销规模扩大,今年的新能源车免税金额将超过1000亿元,2025年免税额有望接近2000亿元。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呈现较快上升趋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从77.7万辆增至688.7万辆,同比增长786.4%。据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介绍,今年1至5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0.5万辆和2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5.1%和46.8%,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7.7%,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我国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879亿元,同比增长92.6%。今年一季度,免征车辆购置税金额达到212.4亿元,同比增长36%,全国有125.7万辆新能源汽车享受政策优惠,平均每台车免税约1.69万元。

  新能源汽车产销延续快速增长,意味着对充电桩等基础设施产生了巨大需求。为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加快重点区域建设、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等五方面任务。对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构建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作出顶层设计。

  近年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规模持续扩大、布局更加完善、结构相对合理、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据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欧鸿介绍,2015年至2022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从不到10万台增加至521万台,年均增加超过70万台。特别是2021年以来,“车”“桩”呈同步爆发式增长态势,截至今年5月底,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已达到635.6万台。其中,一线城市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设施覆盖率超过80%,服务半径与加油站相当。另外,目前全国65%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具备充电条件,初步形成了“十纵十横两环”的高速公路快充网络。

  对于市场关心的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问题,辛国斌表示,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对于稳定资源供给、保护环境、实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陆续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指南等政策文件,发布了动力电池产品规格尺寸、编码规则、拆解规范、余能检测等国家标准。推动动力电池全国统一编码,并建立国家溯源管理平台和全生命周期的溯源监测机制,指导汽车生产企业、梯次利用和电池生产企业在全国建成了1万多个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服务网点,覆盖了31个省份327个地级市。

  从利用回收情况看,2022年,我国回收利用的废旧动力电池达到了10.2万吨,今年1至5月份,回收利用了11.5万吨,回收步伐明显加快,基本上做到了“应收尽收”。辛国斌表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不断完善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