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要 “县县全覆盖”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05-24 08:57

  羊城晚报讯记者戚耀琪报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按照该意见,要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对乡村自驾游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加快充电桩建设。

  意见中提到,广大农村地区仍存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安装共享难、时段性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制约了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的释放。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对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有重要意义。

  按照意见,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开展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的衔接,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合理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

  此外,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推动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落实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管理机构管理责任,加大对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解决机制。引导社区推广“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

  意见还鼓励新售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桩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

  意见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特别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43

原标题: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要 “县县全覆盖”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东方财富网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