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新能源汽车的春天来了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04-03 12:30

3月27日,奇瑞新能源宣布,得益于全球原材料价格回调,以及奇瑞新能源成本管控及供应链管理能力提升,从而带动整车生产成本同步降低,旗下三款主力车型正式回调价格,降价潮再次从燃油车卷到了新能源汽车。

今年 1 月因补贴政策切换,加上春节假期的影响,新能源汽车销量降幅较大。随着特斯拉拉开降价帷幕,其他车企跟进,2 月新能源车市逐步恢复元气。

根据乘联会公布的数据,2月新能源乘用车零售销量达到43.9万辆,同比增长61%,环比增长32.8%。今年1-2月国内新能源汽车零售超76万辆,市场渗透率为28.7%。

新能源汽车既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新动能的重要支撑点,也是稳工业、稳经济的重要力量。自2012年国内出台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来,新能源汽车销售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7%,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达1596万辆。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

而2023年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来说是非常关键的节点,中国新能源汽车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政策持续加力有助于产业克服多因素影响,保持稳健发展势头,巩固优势地位。

因此,虽然国家补贴政策中止,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依然没断。不过,政府更多地是从宏观调控入手,以促进整个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意见公告,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列入先进交通装备制造产业类别,具体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电附件、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机电耦合系统及能量回收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装备制造。

此外,“充电、换电和加气设施建设和运营”被列入了绿色交通产业类别,包括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非车载充电机、换电设施、汽车和船舶天然气加注站、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城际快速充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工信部近日表示,将优化政策供给,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推动产业发展全局性工作;保障稳定运行,健全汽车生产风险预警机制,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支持创新突破,发挥龙头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加快新体系电池、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等技术攻关和产业化。

今年以来,除了中央各部委持续推出利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各地也在推出各种汽车促销措施的同时,出台了从当地实际出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的政策。

近期的这些地方政策有以下特点:一是大多数地方政策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有的放矢,利于产业在一段时期内聚焦供应链的特定关键环节;二是多数地方政策面向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供应链布局,既有整车制造,也有零部件配套,还有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产业在一个地区协调健康发展;三是不少地方政府将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列入规划之中,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广度和韧性。

从供应链布局来看,地方政策主要分为整车制造、零部件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研发专利以及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等几大类。

整车制造相关

整车制造是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龙头,各地为整车的产销量进行了规划,并按销量多少给予不同的奖励。

湖南

1月6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进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后一年内销量分别达到2000辆、100辆、100辆、100辆的,按照乘用车每个车型500万元,其他种类每个车型150万元给予研发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

对汽车生产企业从集团引进并在省内生产的新能源乘用车、整车类客车、货车、专用车及改装类客车新车型,进入《推广推荐目录》后一年内销量分别达到4000辆、200辆、150辆、150辆的,按照乘用车每个车型200万元,其他种类每个车型100万元给予引进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单类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乘用车奖励最高不超1000万元)。

对在本省生产且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广推荐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整车类客车、货车、专用车及改装类客车年销量分别不低于10000辆、2000辆、1000辆、600辆,且车型所属类别产能利用率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的,按照相关产品销售额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单类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乘用车奖励最高不超2000万元)。

吉林

1月13日,吉林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产业规模达到万亿级;到2030年,全面建成世界级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成为我国迈入世界汽车强国之列的一张名片;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在全国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产业规模达到全球一流水平。

浙江

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厅、科技厅印发《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120万辆,占全省汽车生产总量比重超过60%,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比重10%左右;力争新能源整车出口量超过20万辆;新增新能源汽车领域省级绿色低碳工厂20家,培育形成“十百千”创新型骨干企业梯队。

深圳

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联合深圳银保监局等四部门印发《深圳金融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优势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做强做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优势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高端品牌,培育更多掌握产业链话语权的世界级领军企业。

成都

3月2日,成都市政府发布《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突破1500亿元,产量达到25万辆,产业整零比提高至1:1;整车产能利用率、企业本地配套率分别提升至70%、50%以上;力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80万辆,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达到80%。

研发制造方面,明确提升创新研发能力、扩大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促进产业稳链补链强链3项任务。将对整车企业研发或导入新能源车型并投产上市实现销售的,给予单个车型最高5000万元的产销奖励。

西安

3月2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对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2023年较2022年产量增长部分,每辆给予2000元奖励,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零部件相关

对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给予奖励。

深圳

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前沿基础研究、关键零部件、高端制造装备、回收利用等领域企业攻克技术难关,开展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动力电池系统短板技术攻关,加快固态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湖南

在本省生产并被纳入省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配套件清单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含车规级芯片)相关产品,企业年度销售额合计超过1000万元且同比增量超过50万元的,按相应产品年销售额增量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本省生产并被纳入省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配套件清单的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充(换)电成套设备,年度销售额合计超过1亿元且同比增量超过500万元的,按相应产品年销售额增量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成都

对每引入零部件供应商达到5户且平均每户实际投资规模达到2000万元,或每引入零部件供应商1户且实际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的整车企业或零部件总成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对采购符合条件“三电系统”、年采购额达到5000万元的整车企业,每增加500万元采购额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以该企业上年采购总额为基数计算次年奖励金额。

整车企业或零部件总成企业年融资总额达到5亿元的,给予整车企业或零部件总成企业2‰、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广州

2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实施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挥好300亿元汽车产业及零部件产业发展基金作用,提升车规级芯片、动力电池等核心零部件近地化率。

充电基础设施相关

为充换电站的建设设立了目标,并对建成的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奖补。

河南

2月6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市地面公交新能源车替代率达到100%(不含应急保障车辆);全省累计建成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2000座以上,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5%,示范性集中式充电站实现县域全覆盖;到2030年,形成覆盖全省、功能完善、“车-桩-网”互联的公共充电智能服务网络。

浙江

推进浙里办“一键找桩”数字化应用,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充电网络。到2025年,累计建成公共领域充电桩10万个以上。

湖南

对2021-2023年期间备案新建且运营时长不少于3个月、未获得过财政建设奖补的省内社会公共快速充电设施实施奖补。2021年执行足额奖补标准,2022年、2023年分别按照5%、10%的退坡比例执行奖补。

位于省内的充电设施,按不同地区200元-32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位于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范围内的充电设施,按40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

对纳入《湖南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范围内的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和养护工班等场站充电基础设施,按32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

成都

到2025年,建成各类充换电站3000座、充电桩16万个。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等七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公租房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达到5%以上,各类新建建筑物及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须落实15%-25%充电设施配建要求,新建住宅必须10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研发专利相关

鼓励技术创新,对新的技术、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对专利发明给予现金奖励。

湖南

对在省内新建研发中心、并在省内实际具备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集成技术、共性技术研发能力且整车产能利用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整车生产企业,项目总投资超过2亿元的,按项目实际设备、设施投入的1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成功取得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的机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主导制订并获批发布具有开创性水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湖南省地方标准的单位,每项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制订并获批发布具有开创性水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每项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在本省申请且在政策实施期内获得新能源汽车(含智能网联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和机构,达到20件、50件、100件的分别给予累计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

浙江

落实财政科技经费超1亿元,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开展NEV领域科技创新。到2025年,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0项,新增PCT国际专利500件;培育10家生态主导型企业、50家国家单项冠军企业和5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十百千”创新型骨干企业梯队。

氢燃料电池相关

江西

1月30日,江西省发改委、能源局等两部门联合发布《江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规划2026年到2030年,要基本掌握氢能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制造工艺,产业链基本完备,区域集聚、上下游协同的产业体系逐步成形。

浙江

有序推进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全省加氢网络体系建设。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50座,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

河南

推进郑州、新乡、开封、焦作、安阳、洛阳建设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打造郑汴洛濮氢走廊。到2025年,全省推广示范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数量突破5000辆。

郑州

2月9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郑州市主城区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2022-2025年)》进行公示。规划至2025年,主城区建设不少于100座加氢站;2035年主城区建设不少于230座加氢站,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智能高效的加氢网络。

南京

2月16日,南京市工信局发布《南京市加快发展储能与氢能产业行动计划(2023-2025年)》,规划到2025年,南京市将建成3座加氢站,推广300辆燃料电池汽车;构建江北-江宁-深水储能产业集聚区和高淳-漂水-江北氢能运用示范区,全市储能与氢能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对各类新能源汽车的类型进行了规定,并设定了限时目标,对推广得力的项目进行奖励。

成都

到2025年,巡游出租车、共享汽车、小型自动挡驾考车电动化比例达100%,公交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小型自动挡驾培车、环卫车电动化比例分别达到90%、80%、70%、60%,纯电动网约车保有量达到9万辆,三环路以内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使用比例达到100%,成都绕城高速以内城市冷链物流配送车和建筑垃圾运输车电动化比例达到100%。

湖南

每年对一批示范效果好的优秀场景,根据应用车辆及场景项目建设投资情况,给予单个场景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浙江

推进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公务用车除特殊场景外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100%,支持新能源汽车在环卫、邮政、港口机场等领域应用,创建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