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对于购置期在2023年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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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2 16:39

  财联社3月1日电,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支持增加适销对路商品供给,让老百姓乐于消费。通过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国内供给质量水平,激活市场需求潜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的资金渠道对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予以支持。对于购置期在2023年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降低部分优质消费品进口关税,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促进居民消费。促进销售渠道和物流畅通,让老百姓方便消费。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县域消费扩容提质。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扩大农产品的消费市场。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推动物流降本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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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实施!置换新能源车仍可获补贴,最高1万元

  3月1日,北京市商务局宣布,为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更新、鼓励汽车消费,北京市今年将继续实施乘用车置换新能源车补贴政策。今年补贴标准和方式都与去年保持一致。2023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可获得8000元或10000元补贴。

  去年,北京市商务局等七部门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鼓励置换新能源小客车。按照《方案》,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的车主可获得8000元或10000元补贴。其中,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1至6年其他类型乘用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6年(含)以上其他类型乘用车的,每车给予10000元补贴。

  记者了解到,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可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进行申报。具体补贴标准和申领方式可关注北京市商务局网站,咨询电话为63211588。

  数据显示,置换补贴政策明显带动了北京新能源汽车销售。截至今年2月12日,通过补贴平台申请补贴车辆超2万辆,实现新车销售额约50亿元,带动2022年全年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同比增长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