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检察】强政治抓办案 谋改革铸铁军——陇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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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7 20:20

2022年,陇县人民检察院奋发有为、笃干实行,交出了一份有亮点、有创新、有成绩的“答卷”。2022年,该院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20余次,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通过了陕西省档案目标管理AAA认证;原创MV《青春之蓝》荣获第六届平安陕西“三微”比赛优秀奖和第三届“陕检·电影节”三等奖,打造的“匠心陇检”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首届优秀文化品牌。该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先后有15人立功获奖。

  坚持党的领导 服务保障大局

  陇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党的绝对领导融入检察监督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该院精准把握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自觉融入全县发展和治理大局,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检察院党组、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7次,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陇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细化服务举措,全方位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院组建工作专班,强化宣传引导,会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防养老诈骗等集中宣传,坚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重从快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依法批准逮捕信用卡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犯罪嫌疑人6件7人、提起公诉26件32人。该院审慎办理民营企业人员涉罪案件,全面推行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开展“检察官进民企、服务零距离”走访宣传活动,集中宣讲5次。

  陇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协助闫家湾村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中药材种植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积极传递就业信息,形成了“闫家湾人在北京”“闫家湾人进沃得”等特色亮点,为村上配备了办公桌椅和电脑,争取了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处理物资设备,促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该院把因案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作为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向8个涉案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与县人社局会签了《关于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9件,助推生态环境更加绿色宜居。

维护社会稳定 守护公平正义

  陇县人民检察院以系统思维、法治视角分析全县维稳形势,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5件43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20件15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协同推进新“四大行业”领域整治。该院通过开展公开听证、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重点工作,防范化解各类政治安全风险,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立足检察职能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工作经验被《宝鸡政法》转发。

  该院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开展“九率一度”、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集中宣传20余次,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该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合司法、行政、教育、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将“检察之力”融入“社会之治”。该院不断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7份;在办案中当好法治参谋,与司法、邮政、交通运输、食药监、水利和环保等部门分别建立了10项信息共享及协作配合机制;召开全县“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共筑安全生产防线”座谈会,助推安全生产领域整治。

  陇县人民检察院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成立“法润春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与县妇联联合成立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一站式”办理。2022年,该院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9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3人;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辅导5次,引入社会力量帮教5次,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该院积极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办理未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

  陇县人民检察院加强运用“案-件比”,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减少群众诉累,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全县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高质量发展。该院通过公开听证,成功化解一起长达3年的行政争议,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与县烟草局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烟草专卖执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烟草领域依法行政;特邀相关单位13名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促进司法公正。该院召开了关山草原公益诉讼保护工作联席会,会签了《关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山草原生态保护检察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与细鳞鲑管理处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细鳞鲑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助力野生动物保护;与审计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监督合力;办理的蔡某某等2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为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培育检察文化 加强队伍建设

  陇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文化潜移默化、培根铸魂作用,积极打造检察文化,建造“匠心陇检”文化长廊,通过道德讲堂、好人故事分享、英模事迹报告、“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将传统文化与检察文化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干警自觉践行检察职业道德。该院全面开展岗位练兵,选派干警外出参加各类培训50次,组织典型案例研讨10次,举办“陇检讲堂”6期、专题培训5次,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签订了检校合作协议,建立了教育实践基地,干警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明显提高。1名干警被评为第八届“全县十大杰出青年”,2名干警获全市“十佳公诉人”称号,1名干警被市院记三等功、被省院记二等功,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新闻宣传文化人才库。

  陇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个规定”,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解放思想开新局、转变作风创一流”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作风保证。

  2023年,陇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县十七次党代会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两个关键,突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三个重点,抓实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努力实现服务大局能力、执法办案水平、干事创业效率、干警综合素质、检察工作绩效五大提升,为奋力谱写陇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陈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