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司法局】创新“六用”举措 深化重点人群监管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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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8 12:07

东南镇位于陇县东南部,距县城3公里,镇域面积113.5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141个村民小组,11883户47312人,目前全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9人,安置帮教对象93人,无后续照管对象。近年来,东南司法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重点人群监管帮教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主动探索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结合镇村实际,创新提出“六用”举措,将推动重点人群教育、管理及帮扶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通过综合施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用情暖人,做好“主心骨”。对因重大疾病、家庭突发变故等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发挥牵头抓总重要作用,第一时间上手,通过发动乡邻帮忙照料、捐款捐物、民政救助等形式,帮助受困家庭渡过难关,让其深刻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从而增强生活信心,保持良好心态,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安置帮教对象焦某父亲患有肺结核,身体羸弱要靠服用药物控制病情,母亲又罹患肝癌需要化疗,家庭生产生活陷入困境。了解到此情况后,按照县司法局安排,东南司法所及时送去慰问品,鼓励焦某迎难而上化悲愤为力量,尽心竭力照顾好父母。同时号召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和镇村干部积极捐款,转发“水滴筹”筹款信息,发动社会力量对焦某进行帮扶。后焦某母亲因病情急剧恶化去世,镇村立即行动,动员左右邻里和网格员帮助焦某料理母亲后事。随后经民主评议为焦某及其父亲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焦某家顺利度过了困境。

二是用心待人,做好“贴心人”。坚持“一视同仁”,做到“不抛弃不放弃”,由村组干部和网格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进行结对帮教,督促教育其悔罪自新,用实际行动重塑人生,重新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接纳。对生产生活、就业、住房等确有困难的,在公益岗位、低保、就业扶持、小额信贷、危房改造等方面进行适度倾斜,帮助其走出困境,顺利融入社会。2022年6月,安置帮教对象张某以“服刑前身体状况良好,现在腿疼浑身是病,老婆嫌他是累赘拒绝接纳他,他现在无家可归”等为由缠访闹访。经分析研判,成立由县司法局和东南镇分管领导和干部组成的帮扶专班,对张某进行帮扶、教育和转化。在张某妻子拒绝沟通、锁门躲避的情况下,本着人文关怀精神,工作专班安排张某在医院检查治疗,并垫付了住院和生活费用。随后镇村为张某申报了危房改造项目,帮助其修复了已经闲置二十多年的老宅,并恢复了养老、高龄补贴等待遇。目前张某已经顺利入住新家,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安全住房。考虑到张某已经70多岁,没有其他经济收入,镇村正在按程序为其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帮教干部也不定期入户走访,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教育引导张某学法守法,努力生活,不要辜负党和政府的“良苦用心”,积极回报社会关爱。

三是用理服人,做好“化事人”。对存在矛盾纠纷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通过讲道理明法理、讲危害明是非、换位思考、“模拟诉讼”“一对一”沟通等方式,疏导双方情绪,降低矛盾“热度”,促使当事人打开心结,最终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安置帮教对象曹某出狱后发现,继父赵某将其母亲名下存款转移后离家出走,对生病的曹母不管不顾。2021年4月,曹某向东南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介入,一方面安抚曹某控制情绪不要采取过激行为,一方面帮助曹某联系律师进行诉讼,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赵某银行存款22万元。后经曹某申请,法院依法划转4万元作为其母亲的住院和护理费用。在曹母因病重去世后,村组干部和群众齐心协力,帮助曹某料理了母亲身后事。

四是用力助人,做好“靠山石”。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了解到他们的难处后,镇村第一时间站出来为其壮胆撑腰,协调司法、民政、医疗保障等多方力量,做最坚实的“靠山石”,帮助其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解除维权困惑,保障公平正义,真正做到一帮到底。2022年6月,安置帮教对象苟某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他在监狱服刑期间,其女友杨某将他名下的小汽车过户给了她的父亲老杨,同时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取走其2万多元银行存款,现在杨某已和他人订婚,拒绝返还小汽车和银行存款”。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查看苟某提供的银行卡交易流水后,和老杨进行了电话沟通,明确告知老杨“你女儿杨某未经男友苟某允许,擅自取走苟某的银行存款,并将部分存款转账给了你,这是违法行为。现在既然杨某已经和他人订婚,就应该向苟某返还财产,你们双方来司法所,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一谈”。老杨拒绝接受调解,对小汽车和银行存款归属问题另有一番说辞,并声明自己也有证据,扬言让苟某去法院起诉他,法院判赔多少他就认多少。在疏导平息苟某的怒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苟某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援引同类案例进行了以案释法。同时要求苟某克制情绪,及时固定有关微信聊天和银行转账记录,目前苟某正在做诉前准备工作,镇村也在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做老杨的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双方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

五是用法育人,做好“领航人”。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在通过“普法小课堂”、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等重实效、常态化和“接地气”的普法方式,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法治观念的同时,以“六个强化”为抓手,不断巩固拓展帮扶教育成效。一是强化法治教育,注重以案释法,今年以来已开展重点人员法治教育9场次,教育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与切身利益相关领域。二是强化红色教育,在日常学习时增加党史知识和英模先进事迹,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强化公益服务,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公益劳动,教育其珍惜机会,努力回报社会。四是强化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消除不稳定因素。五是强化入户走访,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持续增加帮教温度。六是强化反诈宣传,积极宣讲反电信网络诈骗和反养老诈骗常识,增强防诈意识,守护好“钱袋子”和“养老钱”。

六是用责管人,做好“管事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树立“问题到我为止”工作态度,用实际行动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管事人”,做到心有人操,事有人管。对常年外出务工的安置帮教对象,将其纳入全镇建立的四级网格微信群,及时通报镇村发展变化情况,以解思乡之情,增强归属感和亲切感。同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对不悔罪认罪,仍然违法违规,危害辖区和谐稳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撤销缓刑,坚决维护刑罚执行权威性,用鲜活的案例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做好自我管控。2021年1月,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判决生效后,李某未按规定时限前往东南司法所办理入矫报到手续,期间电话关机、停机,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方查找后,李某才来到司法所报到,被县社矫办书面警告一次。同年2月,李某未按司法所要求参加集中学习,期间定位手机关机,再处于失联状态,被县社矫办第二次书面警告。此后李某仍然我行我素,一再拒绝接受司法所挽救教育,继续违反监管规定。2021年4月15日,李某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六用”举措是新时代东南司法所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强重点人群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的一次重大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压奋进,用好用活这六项举措,做到教育有深度,管理有温度,帮扶有力度,转化有速度,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陇县、法治陇县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