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检察:三项措施持续推动“三个规定” 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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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2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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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把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有力抓手,坚持高站位部署,高标准落实,通过抓好学习、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等措施,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落地生根。全院干警在“三个规定”填报工作中,完成了从“不愿填报”到“主动填报”到“规范化填报”的转变,司法办案行为更加规范,司法廉洁“防火墙”更加坚固。

一、高度重视,抓好学习。

院党组把“三个规定”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解读“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及《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确保全院干警深刻理解制度意义、内涵,全面掌握制度要求,引导干警从“要我填”的不敢不愿向“我要填”的积极主动转变。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对“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并对“三个规定”等文件精神进行细致解读。此外,检察长多次在党组会、干警大会上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干警主动填报的意识;同时在微信工作平台转发省市院相关宣传,要求全院干警关注学习,一图看懂准确填报;不定期在微信平台上以简洁文字、生动案例制发“三个规定”相关文案,潜移默化教育干警。另一方面加强学习贯彻。将“三个规定”有关制度文件和张军检察长的指示要求纳入党组重要学习内容,2022年以来共召开3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进行专题学习,并购买“三个规定”工作手册发放给每位干警学习使用,制作“三个规定“桌牌摆放在显眼位置;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高检院发布的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和县纪委转发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通过剖析违法违纪干部的典型案例,“以身说法说纪”,引导全院干警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二、压实责任,规范填报。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如实填报重大事项,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填报事项要求,全程督促本部门干警做好每月记录填报工作。2022年以来,全院共填报33件,院领导填报15件。二是规范填写报送。开展常态化宣讲和培训,明确哪些是必填内容,哪些是补报事项。结合填报实际情况,为全院干警进行授课,从“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填报的注意事项、保密措施和纪律要求等四个部分进行了详细解读。从“填报主体—谁来填、填报对象—填报谁、填报内容—填什么和填报形式—怎么填”四个方面,对填报事项这一重难点进行讲解现场答疑,切实提升干警填录上报工作的质量。制定了《陇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各部室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填报情况报送办公室,办公室每月汇总后向院党组进行专题汇报,经检察长审批后上报,并建立台账长期备查,促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常态化、规范化;为打消干警填报顾虑,指定专人保管书面记录表并存放到指定文件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抄,确保安全保密。三是强化甄别处理。对干警填报的事项逐一进行审慎甄别,只有涉及有关人员违法违纪被查处等特定事由,才会倒查有没有填写记录表。对于外部单位过问的,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于本院干警过问的,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慎重采取处理措施,化解干警“后顾之忧”。

三、强化督导,全力落实。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对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中“零记录”“零报告”“零查处”问题突出的部门,办公室进行专项检查。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的重要内容。落实内设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及时掌握本部门工作人员遵守“三个规定”的动态,定期分析研究。二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逢过问必记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规定对社会进行公开宣传,让过问干预者闻而生畏。制定的《陇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倡议书》多频次在网络公布,扩大了“三个规定”社会影响力,加强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机关落实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的监督,维护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不如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情况的,记入廉政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