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环境好了,我们出来溜达都觉得舒心。”近日,家住县城南门口的卢大爷在陇县中水回用人工湿地公园晨练时,对前来查看整改效果的县人大代表和检察官感慨道。
卢大爷晨练的湿地公园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县城南门口千河岸边,在几年前,这里还是污水排放地,从此路过的居民因为难以忍受臭味,都掩鼻而过。陇县千河发源于甘肃省境内,自陇县流入陕西省,横贯全县东西,经宝鸡市陈仓区注入渭河,是黄河支流渭河左岸较大支流。
2017年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陇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县城段千河及支流北河河道十余处排水口存在向河道排放城区生活污水现象,经初步调查部分污水直排河道情况属实。该院随即启动检察公益诉讼程序,对县城老城区排污事实依法进行调查。
经过多次深入排污口实地检查,调查走访相关工作人员和周边群众,查阅大量文件资料并咨询听取专业机关意见,在充分查证明确排污违法事实后,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了督促整改解决污水直排污染千河河道的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的行政机关在整改情况报告中说明,县城老城区排污管网修建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排污管道设计口径较小导致淤塞严重。原有污水处理配套设施2006年建成投入使用,因设计问题,遇到极端降雨天气出现雨污合流时排水量过大不能充分导入污水处理管网,出现部分污水外溢流入河道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安排人员巡查维护,及时修复堵塞破损的污水管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牵头召集其他行政机关深入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及污水处理厂扩建意见的报告》。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召开了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对口整改方案,经县政府大力支持将老城区管网全部更换,彻底解决了该区域日常污水排放难题。
在该院公益诉讼工作推动下,近几年,县政府先后投资1200万元建成陇县中水回用人工湿地,投资1500万元建成东部商务区污水管网工程,将千河北侧片区污水全部接入已投入运行的陇县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完善了县城污水管网布局,全县日处理污水能力达2万余立方米,实现了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据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少芳介绍,“县城污水得到净化处理后,昔日河堤排污口附近蓄积污水的地方如今成了群众锻炼休闲的湿地公园,污水不入河,千河水变清了,引来许多候鸟在此栖居,县境内千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目前,经过处理净化的污水水质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以直接引入农田灌溉等生产活动和排入河流。”在陇县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的污水通过排放渠内的巴氏计量槽流出,工作人员在使用取水设备展示处理后排放的水体时向现场查看的县人大代表和检察官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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