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陇县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建立“四项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开展。
建立“四进四促”走访调研机制。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作风建设的评判标准,强化宗旨意识,走好群众路线,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四进四促”走访调研活动的通知》,建立党员干部“进支部查不足、促党建提质增效,进农户访民情、促急难问题解决,进田间开药方、促产业稳步发展,进课堂讲政策、促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机制,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用情用心用力解决基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建立作风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出台《关于强化激励约束推动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提出8个方面27项细化措施,明确正向激励条件和逆向约束红线,在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城市更新等吃劲关键岗位识别锻炼干部,建立作风好、实绩突出干部和作风不严不实、不适应岗位干部“两个名单”,真正向慵懒散慢虚粗“亮红灯”,为真抓实干者“撑好腰”,对敢闯敢试者“卸包袱”,让担当作为者“有平台”,在全县上下树立“以高质量发展论英雄,凭作风实绩选干部”的鲜明导向,让好作风成为陇县干部的鲜明标识。
建立作风建设督导评述机制。各镇、各部门每季度末向县委组织部报告作风建设情况,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成立干部作风问题检查督导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重要情况向县委报告。将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个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建立作风问题常态化举报受理机制。充分发挥“12380”干部监督举报综合平台作用,畅通干部监督举报反馈渠道,持续在陇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党建网等媒体公布组织部门受理干部作风问题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邮箱。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巡察、信访、政法、审计等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多渠道发现掌握干部作风问题线索。对举报反映的作风问题线索,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的原则,建立举报台账,分类登记,限时办结,形成“快速受理、精准甄别、有效查核、及时反馈”闭环管理,倒逼干部严作风、守纪律、树形象。
供稿:陇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