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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在距今6000多年前的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就有氏族公社村落分布。夏代为九州之一的雍州之域。商代为太史周任之封国,称为周国。西周为王畿地,属召公奭采邑,称雍邑。周平王元年(前770),周室东迁后,封护驾有功的秦襄公为诸侯,赐为秦地。秦德公元年(前677)徙都雍城(今凤翔县城南),至秦献公二年(前383)迁都栎阳(今西安市临潼区渭河北),先秦有19公于此活动,历时327年,完成了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商鞅变法中,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划全秦为31个县,分为大、中、小三等,大县2万户,中县1万户,小县5000户。在雍城设雍县,定为大县。从此,雍城成为雍县的治所。
秦代实行郡县制,雍县属内史地(郡级,设于京畿)。
汉袭秦制,仍为郡领县。高祖二年(前205),雍县属中地郡。景帝二年(前155),内史分为左、右,雍县属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左内史改称左冯翊,右内史一分为二:东为京兆尹,西为右扶风,统称“三辅”。灵帝中平六年(189),雍县属汉安郡。
三国时期仍为郡领县。曹魏改右扶风为扶风郡,雍县属之。
西晋仍为郡(国)领县。初,雍县仍属扶风郡。武帝太康八年(287),改扶风郡为秦国,雍县属之。
十六国时期仍为郡领县。雍县仍属扶风郡。
南北朝时期,先行郡县制,后改州郡县三级制。北魏于太武帝太延三年(437),分扶风郡,设平秦郡,治所雍县(今凤翔县城南)。太平真君十年(449),雍县东析置横水县。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置岐州,治所雍城镇(今凤翔县城东关,俗称“小城”)。岐州辖平秦、武都(今宝鸡市区及太白县西北)、武功三郡。平秦郡领雍县、横水县、周城县(在今岐山县东北及扶风县北)。西魏文帝大统四年(538),平秦郡改称岐山郡,治所仍设雍县,横水县并入雍县,雍县南分设洛邑县(归武都郡)。北周时岐州仍存,辖岐阳、武都二郡,岐阳郡领雍县、周城县、三龙县(今麟游县南)。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撤郡制,缩州域,实行州县制。改岐阳郡为岐州,雍县属之。炀帝大业三年(607),恢复郡县制。岐州、陇州并为扶风郡,治所雍县,辖雍县等十县(辖地相当于今宝鸡市及咸阳市西部)。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推行郡(州、府)县制。撤销扶风郡,分设岐州,治所雍县。太宗贞观元年(627),实行道、郡(州、府)、县三级制。雍县属关内道岐州。玄宗天宝元年(742),撤岐州,设扶风郡,治所雍县。“安史之乱”中,肃宗于至德元年(756)改扶风郡为凤翔郡,分雍县东南地另设天兴县。二年八月驻跸时,取“凤鸣于岐,翔于雍”的祥瑞之意,升凤翔郡为凤翔府,称“西京”,改雍县为凤翔县。代宗宝应元年(762),凤翔县并入天兴县,属凤翔府。敬宗宝历元年(825),凤翔府又称“西都”,不久废。凤翔府治天兴(今凤翔县南七里,遗址无从详考),领八县:天兴、宝鸡(今宝鸡市区)、麟游、普润(今麟游县西部)、眉县、虢县(607年撤洛邑县后所置,在今宝鸡市陈仓区境内)、岐山、扶风。
唐末开始,李茂贞割据凤翔,领四镇十五州。四镇为凤翔镇(今宝鸡市大部分及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一带)、兴元镇(今汉中市大部及四川省南充市部分地区)、洋州武定军(今陕西省汉中市洋县、西乡县一带)、秦陇天雄军(今甘肃省天水市一带),十五州为陇州(今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千阳县及甘肃省清水县一带)、凤州(今陕西省宝鸡市凤县一带)、兴州(今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一带)、洋州(今陕西省洋县一带)、文州(今甘肃省陇南市文县一带)、利州(今四川省广元市一带)、集州(今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一带)、壁州(今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一带)、巴州(今四川省巴中市一带)、阆州(今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一带)、通州(今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一带)、蓬州(位于通州西,无从详考)、果州(今四川省南充市一带)、渠州(今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一带)。
五代时期仍为道郡(州、府)县三级制。天兴县属关西道凤翔府,府治天兴。凤翔府仍领八县。
北宋地方政权设路、府(州)、县。神宗熙宁五年(1072)置秦凤路(治所秦州,今甘肃省天水市),其提点刑狱(司法机构)在凤翔府,府治天兴,领九县:天兴、岐山、宝鸡、扶风、眉县、虢县、周至、麟游、普润。
金太祖初年,仍沿宋建置。熙宗皇统二年(1142),改秦凤路为熙秦路。三年,改天兴县为天兴军,不久又恢复天兴县。世宗大定十九年(1179),以“天兴县”与京都“衍庆殿”字音相近,更为凤翔县。二十七年(1187),分熙秦路增设凤翔路,治所凤翔,领二府四州。辖地相当于今周至、扶风以西,秦岭以北,甘肃省葫芦河流域以东,宁夏海原、同心县以南。不久升凤翔府为总管府,后又改称凤翔府。凤翔府治所及领县均同于宋代。
元代地方政权设省(道)、府(州)、县。初撤凤翔路,存凤翔府,直属陕西行中书省。成宗大德九年(1305),凤翔府更为散府,后复称凤翔府,归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司管辖。府治凤翔,领五县:凤翔、岐山、麟游(普润县并入)、宝鸡(虢县并入)、扶风。
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改陕西行中书省为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凤翔府直属,府治凤翔,领七县一州:凤翔、岐山、扶风、宝鸡、千阳、麟游、眉县及陇州(今陇县及陈仓区西北部)。
清代地方政权为省、道、府、县(州)。凤翔县属陕西省凤邠道凤翔府,道治、府治均设凤翔县。凤翔府领七县一州:凤翔、岐山、扶风、宝鸡、千阳、麟游、眉县及陇州(今陇县及陈仓区西北部)。
民国二年(1913),裁府留县设道。凤翔县属陕西省关中道。二十二年(1933),撤道,凤翔县直辖于陕西省。二十七年(1938)设陕西省凤翔专员公署,治所凤翔,辖十二县:凤翔、岐山、扶风、武功、永寿、邠县、乾县、眉县、宝鸡、凤县、千阳、陇县。三十年(1941),专员公署迁宝鸡,改称陕西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凤翔县。
1949年7月14日凤翔解放,凤翔县隶属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凤翔县于1950年1月改属陕西省宝鸡分区,10月分区更名专区。1956年10月专区撤销,凤翔县由陕西省直辖。1957年7月,凤翔县宁王乡划归宝鸡县管辖。1958年11月,撤销岐山、麟游县建置,将原岐山、麟游县及眉县渭河以北地域统归凤翔县,县人民政府设凤翔。1961年1月,凤翔县改属宝鸡市管辖。9月,三县分设,凤翔县改属宝鸡专区。1962年9月,凤翔县长青公社花园大队划归千阳县。1969年10月,凤翔县改属宝鸡专区更名的宝鸡地区管辖。1980年,凤翔县改属宝鸡地、市合一的宝鸡市管辖至今。
参见网站“凤翔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