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监控线下查处 “黑救护车”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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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1 23:43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王家筑)日前,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针对群众举报线索,通过认真研判、连续摸排,采取“线上监控+线下查处”相结合的执法新模式,在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附近查获一辆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救护车”。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有一辆车牌号为辽PU××69号的“黑救护车”正在转运病人出院。由于执法人员正在办理其他案件,无法及时赶到现场,于是采用新的办案方法,实施“线上监控+线下查处”相结合的执法模式。执法人员一方面请举报人用手机拍下违法行为视频,同时请公安交警部门调取该车的行驶轨迹和监控抓拍资料;另一方面通知医院保卫部门协助调取病人及家属相关信息,而后执法人员电话联系病人家属询问以固定证据。在采集固定相关证据后,执法人员立即通知辽PU××69号车经营人陈某文及当天的驾驶员杨某忠到案配合调查。

经调查,辽PU××69号车所有人为辽宁安某达医疗服务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实际所有人为陈某文。该车系由陈某文购买后与公司签订《医疗救护车服务经营协议》,在异地以非急救转运服务名义经营,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经营许可情况下,就在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和东街院区等地以营利方式非法从事转运患者行为,也未与医院签订转运服务协议和合同。本趟运输由陈某文与病人家属电话联系,安排杨某忠开车运送病人及家属到泉港,收取运费500元。目前,该案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通执法人员提醒,非法医疗转运车俗称“黑救护车”。车上既没有先进抢救设备,也不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和担架员,乘车风险隐患极大,无生命安全保障。此类车辆没有合法经营手续,损害病人利益和合法权益,涉嫌扰乱医疗秩序。交通执法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交警今后将不定期对医院和周边场所进行摸排取证,加大整治力度,对“黑救护车”亮红灯,给生命留空间,依法惩处“黑救护车”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