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人民政府 批准和实施信息 关于2023年4月13日拟作出的陇县温水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批复决定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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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4 11: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陇县温水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2023413日至2023419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2660274      

传真:0917-2660274

 箱:bjshbjlxfj@163.com

通迅地址:陇县崇文路6号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7212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陇县温水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温水镇温水街8

 

陇县温水中心卫生院

 

本项目占地面积4535.02m2,设置床位24张,主要建设门诊楼、住院楼、公卫楼、行政后勤综合楼等,同时建设室外配套管网、道路场地硬化、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

 

1废气

1污水处理站废气

卫生院目前未建设污水处理站,本次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设计处理能力为0.5m3/h,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少量恶臭气体。根据现场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部分区域种植抗污能力较强的植物。能有效隔离恶臭气体。

2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食堂设2个基准灶头,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约2.4m2,属于小型规模。每个灶头的控制风量为2000m3/h,日运行约6h,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需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本项目油烟净化效率以60%计,经处理后通过厨房专用排烟道至食堂所在楼顶排放,油烟排放量为9.20kg/a,排放浓度为1.05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排放标准(≦2.0mg/m3),因此食堂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检验废气

本项目检验废气具有浓度低、排放具间歇性、排放量小等特点,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门诊病人废水、住院楼废水、医护人员办公及生活污水、检验废水以及锅炉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经院区配套的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地埋式一体化(A2/O+MBBR+消毒处理,0.5m3/h)处理后拉运至陇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废包装、废输液瓶(袋)、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油脂、锅炉炉渣及除尘灰、就诊、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医疗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为9.893t/a,医疗废物经紫外线+高温灭菌预处理妥善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清理交由宝鸡市晶玖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2)一般固废

本项目拟建设1间建筑面积约为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一般固废暂存,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置。

(3)危险废物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要求,污泥必须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进行集中处置。污泥贮存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贮存。污泥先经过无害化处理再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无害化处理措施是将污泥浓缩脱水后,再加入石灰、漂白粉等消毒剂进行灭菌消毒,经浓缩、脱水、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该污泥使用专用收集袋收集后储存于危险废物储存箱,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生活垃圾

项目营运期间生活垃圾主要是由病人及医护人员日常生活产生。项目走廊、各办公室、医务室内布置塑料垃圾桶,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堆放至卫生院门口生活垃圾收集箱,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

经过对内部配套设施噪声源采用相关降噪措施后,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院区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标准要求,附近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等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内。本评价认为在科学管理和完善的预防应急措施处置机制保障下,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范围。事故的影响是短暂的,在事故妥善处理后,周围环境质量可以恢复原状水平。

六、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水。

根据本项目特点,污水处理站采取防渗及围堰措施的情况,泄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情况较小,可不设置跟踪监测点位。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影响较小。

 

 

陇县温水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专家意见(1).pdf

陇县温水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附图附件.pdf

陇县温水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