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法院:为群众办实事 125453.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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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7 20:55

他们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他们是孩子成长过程中依靠的大树......“农民工”这个词语承载着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然而他们的权益如何保护,有请陇县法院法官助理石子涵来讲一讲:

听到“农民工”这个词,我油然起敬。他们创造了无尽的社会价值,是社会宝贵的财富。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用法律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我参与办理的11个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11位原告向四被告索要运费款,每人有几千元至上万元的数目不等,共计125453.81元,这些血汗钱却经历了多次讨薪最终无果。刚拿到案子时看到有四个被告,首先如何确定支付义务主体就让我无从下手,在与员额法官李艳军、徐艳共同探讨案情、抽丝剥茧确定案件办理思路,确定法律关系、找准法律义务承担者后,发挥主观能动性,稳定各被告情绪,积极找寻公司核对运费款数额,告知踢皮球式的后果,排除钱款支付困难的重重障碍,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支付工程款后第一时间将款项转移至法院,主动协调各被告方履行付款义务。“农民工的血汗钱,一分钱都不能少。”在不懈努力下,11位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案件调解结案并顺利履行。

3月17日,在农民工工资发放中,11位农民工不仅顺利足额拿到了自己的运费款,还获得索款费用的赔偿。“感谢你们,没想到这钱真的要回来了!”当事人老董喜笑颜开,紧握住石子涵的手。

民生权利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是他们最直接、最核心的权益,每一份工资都牵动着一个家庭的幸福冷暖。陇县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始终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持续为勤恳付出的农民工以法之名保驾护航,让他们在外安“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