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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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0 13:44

县志名称 陇县志
县志作者   陇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时间   1993年12月  
出版社   陕西人民出版社  
装帧   精装  
主要内容简介↡↡↡  

《陇县志》序

对于陇县地方情况,我很陌生,近二三年,在接触新编《陇县志》的过程中,才有所了解。

新编《陇县志》记载,陇县土地肥美,物产丰富,风俗淳朴,人民勤劳,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经过改革颇有成就,是一个很好的地方。1990年12月,我应邀参加新编《陇县志》审稿会议,走了一趟,耳闻目睹,所见所闻,给我以深刻的印象,证明了县志的记述是符合实际的。

我接触新编《陇县志》有三次。一次是1988年冬,审阅了初稿,着重审阅修改了人们在认识上易于产生分歧的部分篇目。第二次是1989年10月,我又审阅了送省的部分终审稿。第三次是1990年12月,在县上召开的《陇县志》审稿会议上讲了对新编《陇县志》的评估和进一步修改的意见。之后,陇县方志办的同志又花功夫作了进一步的修改。

我认为,几经审查修改后的新编《陇县志》,是一部编纂得较为成功的好志书,虽不能说尽善尽美,但通过编纂者的辛勤劳动,已将志稿中的缺点错误最大限度地消灭在了定稿之前。

这部书的鲜明特点是:

实事求是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思想比较明确。对一些疑难问题或有分歧的问题,坚持从客观存在着的事实和用实践检验的结果出发,不人云亦云;该写就写,不搞“三讳”(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摆脱了一些流俗说法的窠臼,分清了是非,提出了鲜明的观点,它将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体例完备,结构合理。全书横排门类,纵述古今,志、记、传、表、述、图、录并用,具备了为内容表述所需要的各种形式。

不发空论,言之有据,信而有征,具有资料性和科学性。在编写中,翻阅档案数千卷,查阅史书文献数百本,被采访人士数千人,收集资料上千万字,拍摄图片数百幅,并且经过考证辨伪,去芜存菁,为县志的成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富有地方特色。如专设林业卷,使林丰草茂的自然资源和传统的林牧业生产跃然纸上;药材卷,使陇县“药材之乡”的盛誉一目了然;自然灾害卷,反映了陇县雹、雨、旱灾害频繁的立体多样性气候特点,同时也可看出陇县人民同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土地卷,则从贯彻基本国策出发,反映了陇县土地资源丰富,但未被充分利用的历史与现状。凡此,都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或设立专卷,或重点记述,从不同方面反映了地方特色,总结了数千年来陇县人民在生产、生活各个领域里成功的经验与失误的教训。

注意到了历史经验的总结。我们编纂志书的目的,集中地说,就是为了认识县情,探索发展的客观规律性,用以指导实践。其中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不断总结历史的经验,吸取教益,改进工作。旧的经验不足为训,要面对现实,重新认识,重新总结经验。绝不可思想僵化、固步自封,拒绝总结,拒绝改革,脱离实际,脱离人民,贻误工作。这一点,十分重要。

文字也比较好,通俗简洁,文约事丰,没有八股气,不管它是老八股、洋八股。

据此,我以为新编《陇县志》很有实用价值,其资料之丰富,内容之充实,实高出于旧志千百倍。它为研究陇县,为在陇县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了情况依据和经验依据,是全县之“百科全书”,又是全县之乡土教材。十年来,在陇县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直接间接参与编纂的同志的努力下,《陇县志》编纂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可喜可贺。

陈元方

1992年6月

注:陈元方,原中共陕西少委书记,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

《陇县志》凡例

一、新编《陇县志》贯通古今,详今略古,上限自事物始起,下限迄于1989年,个别事物延伸至成书前。

二、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实事求足、秉笔直书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统一,以达到存史、资治、教化之目的。

三、本志全面记述本县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自然地理、社会风俗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以先自然、后社会,先物质、后精神,先经济基础、后上层建筑为序,横排门类、纵述古今。编排以卷、章、节、目为层次结构,部分内容较简的只列到章或节。全志除概述、大事记、附录不列卷次外,共30卷,160章,509节,2032目。

四、本志以志、记、传、表、述、录、图并用,以志为主;图、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并用,以编年体为主。

五、本志以记述性语言为主,除概述外,其余均直书史实,不评论,不溢美,不隐恶,寓观点于事实之中。

六、文字叙述除古籍引文沿用旧文体,特定用字取繁体字外,其余均以语体文记述,标准简化字书写。

七、纪年。清代以前用朝代加帝王年号,以汉字书写,中华民国时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均以括号加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公元纪年。

八、政区及机关、官职名称,均系当时名称。旧地名,采用当时习惯称谓,并视必要夹注今名。县内现地名,一律以《陇县地名志》标准地名为准。

九、简称用法。清代以前按历史习惯称谓,中华民国简称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简称建国前或建国后。其他事物,首次出现用全称,并加注简称,以后出现的一般用简称。

十、计量单位。建国前遵循历史习惯,建国后取公制单位。

十一、币值。民国以前均按当时的币值单位。建国后,将1955年以前的旧版人民币币值一律换算为新版人民币币值。

十二、各项数据。建国前的来自旧志、资料,建国后的一般用县统计局年报数字。不足者,采用专业普查和业务部门数字。历年工农业总产值及工业、农业产值、乡镇企业产值,除注明者外,均按当年现行价计算。

十三、立传人物。以在本地影响较大的人物为主,兼及本籍在外人物;以正面人物为主,兼顾社会各个领域;以卒年为序,坚持生不立传。对有重要贡献的生人,采用以事系人的方法,记入有关卷。入表人物,科技人员以副高级职称为起点,本籍在外干部以地师级为起点,劳模、先进工作者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军区表彰的为起点,分别以事物起始时间和生年先后为序排列。本县职官,建国前历代只取州、县级主要官吏,建国后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取正副职领导。

十四、本志资料来自省、市、档案和正史、旧志、部门专志、报刊及知情人口碑资料等。

《陇县志》编志始末

为了全面系统地记述一地的自然、经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四十多年来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发展的巨大成就,以达到资治、存史、教化的目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性地方志编写工作全面展开。1982年7月,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省、地(市)、县三级都要编写地方志。8月,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王荣彬为主任,副县长李俊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涤非、县政协副主席崔向升为副主任,共16人组成的陇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12月,建立了县志办公室,马开先任办公室主任。随后,抽调5人开始了陇县第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写工作。编写初期,首先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及陕西省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及修志理论和业务知识,派人去凤翔、岐山县志办公室参观学习,提高认识,明确宗旨,掌握编写原则和方法。接着草拟了《陇县志编纂方案》(草案)和《陇县志篇目》第一稿。印发饪集《陇县志》资料的通告,宣传编修《陇县志》的深远意义,动员各界人士提供资料,支持编修工作。

1983年8月,县志编委会召开首次会议,决定《陇县志》由县志编委会统编,将县志办人员增加到12人,从收集资料、编写到总纂一次完成,同时安排县志办将人力分编为资料收集和旧志注释两个组进行工作。先后收集复印了现存的陇县旧志,对康熙年间的《陇州志》进行了断句、标点、注释。从旧《陕西通志》、《续修陕西通志》、《凤翔府志》和陇县旧志中,摘抄资料60多万字,编辑打印了一册约28万字的《陇县地方志资料类编》,为编修《陇县志》提供了历史资料。

1984年6月,增补李天兴为县志办公室副主任。12月,由于人事变动,对县志编委会相应作了调整。县委副书记张凯任编委会主任委员,副县长杜玉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长海、政协主席桑炳悦任编委会副主任委员,委员由14人组成。

1985年,资料收集工作的重点转入部门专志的编写。3月,县志编委会召开第一次县志工作会议,历时6天。宝鸡市志编委会主任、宝鸡市人大副主任范希忠,宝鸡市志办公室副主任冯伯瑜亲临指导,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分别作了讲话,学习了修志业务,以会代培了县级部门主管领导干部和部门志采编人员71名。5月,为促进部门志的编写,县志编委会组织23个部门34名编志人员前往编志先进地区河南省淇县、汤阴、安阳、孟县、新乡5个县和洛阳市进行参观学习。县农业局、商业局分别组织编志人员去山东省日照县、山西省五台县进行了参观学习。同时,将部门志编写按农业、教育、经委、财贸等分为7个口,由县级7名领导和县志办人员分口督导,形成了众手成书的可喜局面。直接参与这项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达到191人,其中大多数是部门的业务骨干,离退休干部和老教师。到年底,有20个部门志完成初稿,县志办公室、县经委编志办被评为宝鸡市编志工作先进集体。

1986年2月,增补张立山为县志办公室副主任。5月,县志编委会召开第二次县志工作会议,集中交流了编修部门志的经验,表彰奖励了6个先进集体和39名先进工作者。到次年底,部门志编写任务基本完成。8月,由徐军任主编,开始组织人员编写《陇县志》,设计篇目为25卷。年底,草稿初步形成。1987年7月,调整张纯良为县志办公室主任,组织人员集中对初稿进行修改,随后打印成册,分送市志办和县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同年11月,因人事变动,对编委会再次作了调整,县委书记张凯继任主任,县委副书记李作哲、县人大副主任赵武学、副县长郑新海、县政协主席桑炳悦任副主任,编委共16人。1988到1989年两年中,由于种种原因,只编修了19卷志稿。

1990年3月,县委、县人民政府按照精减效能的原则,将县志办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调整了县志办人员,朱志贤任办公室主任。6月将县志编委会又调整为由县长李堂堂任主任、副县长郑新海、县人大副主任陈向东、县政协副主席崔振华为副主任共20人组成的编委会,后又增补县委副书记李玉堂为编委会副主任。县志办同时开始对《陇县志》征求意见稿逐卷进行了修改工作。鉴于志稿众手撰成,总纂通稿工作粗疏,加之县上始终未作系统全面的初审,8月,县志编委会召开第五次县志工作会议,根据省、市志办公室要求,将《陇县志》原篇目由25卷调增为29卷,即新增土地、自然灾害、民政人事、公安司法4卷志稿;落实解决了县志编纂人员、经费等实际问题。会后经过三个月的艰苦努力,于同年10月,将29卷1 58万字的《陇县志》打印成册,送省志办终审。此期间,为了弥补县上对《陇县志》未系统初审这一缺憾,县志编委会选择了熟悉县情、有一定文字水平的同志54人,于1 1月7日召开了审稿员培训会,落实了审稿任务。12月10至13日召开了审稿会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陕西省地方志编委会主任陈元方、副主任冀东山、县志处处长解师曾、宝鸡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王建章出席指导会议。陇县地方志编委会主任李堂堂,副主任郑新海、陈向东、崔振华,陇县志编委会顾问、中共陇县县委调研员王荣彬,陇县志全体编委、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千阳、凤翔、宝鸡、岐山、华亭、张家川等邻县区县志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采取重点评审与一般评审结合的方法,提出了320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陈元方等领导同志对《陇县志》的修改从指导思想和具体内容、方法上作了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了编修任务和方向。

1991年,按照省志编委会的要求,确定将《陇县志》的下限由原稿的1985年延伸到1989年。

为了加强修改和总纂通稿的力量,调整组建了新的《陇县志》编辑班子。同年2月5口,在省志编委会办公室召开了《陇县志》终审会,会议由省志编委会副主任冀东山主持,县志处处长解师曾,秘书处处长张志熙,出版处处长卫韬,省志办邀请的《陇县志》审稿人——西安市科协秘书长李明道和陇县志编委会副主任郑新海、陈向东、崔振华,主副编工荣彬、肖明德、朱志贤参加。会议通过终审了《陇县志》,并要求县志编委会必须按终审意见下功夫作进一步修改,于1991年10月送省志办再复审。

为把省、县审稿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落实在县志总纂修改之中,县志编纂人员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从3月份起,一方面清理编印有关资料和检索目录,落实收集60多个部门的下限资料;一方面举办编辑人员学习班,学习有关修志业务,明确方法任务,具体分工,翻阅志稿、资料和审稿意见,吃透志情,制定修改总纂方案。接着,首先调整篇目、完善结构。主副编以一月半时间召开会议,重新调整设计了篇目,将总纂卷数由29卷调增了龙门洞志、乡镇企业志、科学技术志、方言志4卷,共为33卷,并逐卷调整章、节、目,推敲题目、明确内涵,指出修改重点,提出质量要求和字数控制限额,从根本上解决篇目布局、体例结构、分类归属及重复遗漏、畸轻畸重、层次不清等问题。其次,协调统筹、反复修改。由编辑人员分卷包干,按主副编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补写、修改和编纂。由于篇目变动较大,修改中又不断统筹调整,因而除自然地理、药材、交通邮电、水利水保、教育卷作了部分修改、补齐下限和个别篇目调整外,其余卷分别作了重写、合写、改写或新写。其中大事记、土地、财政金融、管理经济、农业等卷改写均达三次以上,有的章、节、目内容修改达10多次。第三,认真总纂,严格把关。每编修一卷,即总纂通改一卷,并实行主副编总纂通稿责任制。每卷志主副编逐个审阅修改签注意见后,即召开主副编例会,集中讨论审改意见,在集思广益、统一认识、提出并确定修改意见后,再交编辑和县志办工作人员修改,最后由主编审修定稿。

1991年4月至1992年5月,《陇县志》逐卷由主副编审纂并讨论初步定稿后,5月27日,县志编委会召开第六次县志工作会议,县志办汇报了《陇县志》编纂情况,提请审定。经讨论,对两年来编纂工作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陇县志》在编写总纂过程中所遵循的指导思想、编写原则和方法、入志人物的收录标准和范围都是可行的,表示完全同意。并决定由县委副书记李玉堂、副县长郑新海负责组成7人审稿小组,代表县委、县政府对《陇县志》的人物、“文化大革命”、政权、政党群团、公安司法5卷重点志稿进行了详审。经审定后,遂先后分三批送省志编委会进行了审阅。并从7月起,结合对县、省评审意见,由主编又逐卷进行了审改。与此同时,又分三批送陕西人民出版社由责任编辑曹秀君审核。是年10月,交由岐山彩色印刷厂排版,11月至次年8月经主副编和县志办同志全力以赴用半年多时间5次校对,从中又发现修改了内容、文字、标点、篇目等方面的问题,于1993年12月印刷成书。

《陇县志》编纂,十度春秋,三任编委会领导和县志编辑人员,多次审查改稿,几番抄印,先后参与者达百余人,终于出版付梓,偿还了全县人民和全体编纂者的心愿。在整个编纂过程中,社会各界给予了很大支持。

十年中,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先后有15名县级领导同志参与和组织领导了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县志编委会主任李堂堂及时协调、研究,给县志办增加编制和经费,召开部门领导干部会议,布置督促补充下限资料等。在县、省审稿和总纂通稿的关键时刻,县志编委会副主任郑新海亲自协调落实编辑人员。1991年元月以后,王荣彬、肖明德、李作哲、陈向东、崔振华5名县级领导干部直接参与编纂工作。原省志编委会主任陈元方对《陇县志》的修改总纂十分关心,鼎力指导,对“文化大革命”卷从篇目到内容,先后3次进行了修审,并为《陇县志》作序。原省人大副主任、《陇县志》编委会顾问石锋,多次提供资料,指点编志工作,为《陇县志》写了序言。省志编委会副主任冀东山、县志处处长解师曾对《陇县志》篇目除亲自修审外,还约同县志办主要编辑人员参加了华夏地方志研究所在武汉召开的全国第二次市县志编纂经验研讨会。宝鸡市地方志办公室的负责同志曾多次来县督促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县志编纂工作。县级党政部门的领导同志,及时为县志编纂提供资料。县档案馆、县政协文史室、县统计局等单位积极支持,热情帮助查阅提供有关资料。县林业局、交通局、乡镇企业局、县委宣传部、县供销联社、乳品厂等部门和单位,在照片资料提供和拍摄中,从人力、车辆、物资等方面给予了很好的协助。

县志编纂人员任劳任怨、辛勤笔耕和默默奉献,特别是一批退居二线和离退休的老同志,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以认真负责、严谨治文、精益求精的态度勤勤恳恳地从事了县志编纂、修改、校核等工作。十年里,编修人员翻阅档案数千卷,查阅史书数百本、走访知情者数百名,摘抄资料数百万字、函调材料数百份、组织拍摄照片数百幅,集思广益,砥砺琢磨,从上千万字的资料中筛选提炼,择善而从,终于撰成志书。

编纂《陇县志》,组织者和编纂者备尝了工作的甘苦与耕耘的艰辛。清代方志大家章学诚谓修志有五难:“清晰天度难,考终左界难,调剂众议难,广征藏书难,预杜是非难”。我们深感修志有十难:篇目编制得体难,史实地情廓清难,行文书写规范难,资料系统齐备难,统计数据准确难,众手成书通稿难,编写人员稳定难,懂行高手调集难,志稿浩大求精难,索取资料求人难。收集一个资料往往要跑多次,甚至吃“闭门羹”;总纂因资料问题常常步履维艰。欣慰的是,党的领导和各界有识之士筑成了盛世修志的中流砥柱,他们或关注支持,或启蒙引路,或捐献珍藏,或补遗勘误,使我们得以度过重重难关。在成书之际,谨向在编修《陇县志》工作中给予关怀、支持、帮助配合的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编写志书,是一项浩繁巨大的社会工程,绝非少数人所能凑效。《陇县志》是所有关心者、支持者和编纂者集体智慧的结晶。但由于编纂者思想认识和文化业务水平所限,加上通稿后期时迫任重,使志书难免疏漏错讹,敬希读者和专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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