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陕西省宝鸡市民政局在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试点的基础上,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宝鸡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将此前每年集中认定一次改为动态管理,群众可随时提出认定申请;将原来的由镇(街)审核、县(区)民政部门确认调整为由镇(街)直接审核确认,办理流程较之前减少了17个工作日;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纳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绩效评价范围,实行周数据监测、月工作评比、季工作通报、年工作考核,推动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为了使新政策尽快落地实施,今年1-3月,宝鸡市集中开展了城乡低收入家庭排查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核确认城乡低收入对象4375户、15556人,为低保、医疗、住房等救助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有效解决了1605名重病重残人员因家庭收入轻微超标无法纳入低保的问题,解决了7780名重病患者无法精准享受住院医疗救助的问题,缓解了1236户城市居民住房困难,化解了27件潜在矛盾,扩大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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