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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社火是春节期间流行于中国民间的一种民俗娱乐活动,在陕西、山西、河北、河南、辽宁、甘肃 [6] 、青海 [7] 等省都广为流传。2006年5月20日,民间社火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 。
社火,作为最古老的风俗,在中国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它来源于古代中国劳动人民对土地与火的崇拜,是远古时期巫术和图腾崇拜的产物,是古时候人们用来祭祀拜神进行的宗教活动。"社"为土地之神;"火",即火祖,是传说中的火神。能驱邪避难。崇拜社神,歌舞祭祀,意在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万事如意。
在以农业文化著称的中国,土地是人们的立身之本,它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火是人们熟食和取暖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远古人们凭着原始思维认为火也有"灵",并视之为具有特殊含义的神物,加以崇拜,于是形成了崇尚火观念。由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中,产生了祭祀社与火的风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祭祀社火的仪式逐渐增加了娱乐的成分,成为规模盛大、内容繁复的中国传统民俗娱乐活动。
中文名
民间社火
外文名
Civil society
流行国家
中国
流传地区
陕西、山西、河北、河南、辽宁等
社火来源
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
最初记载
宋代《东京梦华录》
社火题材
民间传说和戏剧故事
申报地区
陕西省宝鸡市、山西省潞城县
批准时间
2006年5月20日
遗产编号
Ⅸ—54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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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社火历史起源 播报
民间社火 社火集中展现了中国劳动人民的智慧与才能,它涉及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武术、戏曲、工艺美术等众多艺术门类。社火一词始见于宋代。《东京梦华录》卷八记载:六月二十四日,欢口二郎神生日,二郎庙前露台上设乐棚,有"社火呈于露台之上"。在汉魏南北朝、隋唐时期至南宋,皇城的除夕之夜还保留有大傩仪,后逐渐被社火取代而融于社火之中。可见宋朝的民间社火已是包罗万象,气象万千。当时的社火由祭祀、巫术、傩仪、百戏、乐舞、参军戏、民间杂耍等组成。每逢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村社便组织、举办使节庆、迎神赛会,有上竿、跃弄、跳索、相扑、鼓板、小唱、斗鸡、说浑话、杂耍、商谜、合笙、乔筋骨、乔相扑、浪子、杂剧、学像生、倬刀、装鬼、砑鼓、牌棒、道术之类杂戏表演。
社火表演时,脸谱面具,必不可少。社火脸谱起源,据陕西的民间艺人介绍,周朝时,周武王率兵伐纣,大军行至麒麟山下,被驻守山下的闻太师挡住去路。姜子牙计上心头,让士兵戴上了神兵天将的面具上阵叫骂,个个威武凶煞,好似天兵下凡。闻太师不知真假,以为天意,拔寨而逃。此事传入民间后便产生了画脸谱逐鬼的传统民间习俗,并逐渐融入到了社火中。学术界则普遍认为,脸谱的起源是周秦时的傩舞。傩是一种远古时代的宗教仪式,"傩"本是一种传说中的神鸟,后被人格化,成为一种祭祀表演。傩舞是周代在傩祭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驱鬼逐疫的宗教舞蹈,而傩的明显特征,便是戴假面歌舞。
民间社火,是春节期间传统民间的自演自娱活动。它来源于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社,即土地神;火,即火祖,是传说中的火神。在以农业文化著称的中国,土地是人们立足之本,它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火,是人们熟食和取暖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远古人们凭着原始思维认为火也有“灵”,并视之为具有特殊含义的神物,加以崇拜,于是形成了尚火观念。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产生了祭祀社与火的风俗,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使祭祀社火的仪式逐渐增加了娱人的成分,成为规模盛大,内容繁富的传统民俗娱乐活动。
民间社火社火脸谱 播报
民间社火 社火常被人们叫着"看戏",即"哑剧"。社火角色的表演者是以舞台亮相的形式进行游展,观众对扮相角色的辨认靠的是脸谱。社火脸谱是以人物的容貌和性格特征出发,用日月纹、火纹、旋涡纹、蛙纹等纹饰的不同组合表现人物的性格;以色彩辩识人物的忠、奸、善、恶,红为忠,白为奸,黑色为正,黄为残暴,兰为草莽,绿为仪侠、恶野,金银为神妖。宝鸡社火脸谱,以它悠久的历史,成为陕西春节期间民俗活动的最亮点。
民间社火传承意义 播报
民间社火 民间社火以悠久的历史,神秘、深厚的文化内涵,声势浩大的场面,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成为春节期间传统民俗活动的亮点。改革开放给民间社火艺术带来了新的生机,社火艺术得到发扬光大,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文化活动。
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民间社火”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序号502,编号Ⅸ—54 ,申报地区为“陕西省宝鸡市、山西省潞城县”。 [2] 2008年6月7日,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民间社火”的项目名称扩注“桃林坪花脸社火、永年抬花桌、本溪社火、义县社火、朝阳社火、浚县民间社火、洋县悬台社火”,申报地区为“河北省井陉县、永年县、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义县、朝阳县、河南省浚县、陕西省洋县”。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宝鸡市群众艺术馆、长治市潞城区民间赛社文化研究会获得“民间社火”保护单位资格 [3] 。
民间社火主要类型 播报
民间社火 社火以传统民间传说和戏剧故事为题材,通过一个或一组人物展现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即为一转社火。人物要画社火脸谱,穿社火服装,持社火把杖。社火游演一般是探马在前,后面跟着社火会旗、火铳队(炮队)、旗队、社火队,最后是锣鼓队。
社火根据其表演形式可分为造型社火和表演社火两类,造型社火主要展示人物造型和工艺;表演社火主要在场院进行斗打表演。主要的社火种类,有布社火、背社火、马社火、车社火、芯子社火、山社火、面具社火、地台社火、高跷社火、血社火、黑社火等。
民间社火桃林坪花脸社火
八百多年前,河北井陉县小作镇桃林坪村南楸树梁进行过一场激战,多员名将浴血奋战,击败敌寇。后来,当地百姓为重现当时的战斗场面,按老人的传说,精心组织,刻苦排练,组建了独树一帜的花脸社火,后在传承中不断发展,增加内容,根据历代著名战斗故事,将其练习编入其中。因桃林坪社火脸型奇特,刻画人物性格生动,架式儿优美,对打顺畅,武艺超群,在嘉靖年间被朝廷封为“皇纲护卫队”。桃林坪花脸社火与其它社火不同的是,每个演员像古装戏演员一样,脸上都画着脸谱,身穿古装,使用真刀真枪进行表演,再现古代人物战斗的场面。每个演员的脸谱奇特,是由本村老艺人使用祖传秘方配制的颜料勾画而成,一个脸谱代表一个人物。祖传秘方配制的颜料分红、白、黑、蓝等色,色彩鲜明,画在脸上不管演员出多少汗水,每种色彩之间都不会混淆,始终保持鲜明。
民间社火西府社火
民间社火 陕西宝鸡地区,人们习称西府,是陕西社火脸谱艺术具有代表性的地区之一。特别是陇县和宝鸡县的社火脸谱,流传历史久远,脸谱造型奇特,色彩质朴明快,纹饰严格讲究,谱样多而齐全,代表了西府社火脸谱的最高水准。
民间社火 宝鸡市陈仓区赤沙镇血社火是陕西乃至全国唯一保留的一个社火种类,它是每逢闰年表演一次。赤沙镇血社火是以水浒武松杀西门庆为武大报仇的故事为题材,表演内容主要以斧子、铡刀、剪刀、链刀、锥子等器具刺入西门庆和其他坏人头部,使社火的内容恐怖血腥且十分逼真,故叫血社火。据说是这个村子的绝活,现场是保密的,化妆一般在村庙里,门口有人看守,不准其他人靠近,且传儿不传女。
在陕西,社火是芯子、高跷、竹马、旱船、狮子、龙灯等的通称,是一种靠扮演、造型、技巧取胜的艺术。它通过各种高难度的动作和严密的构思,让演员扮演成历史人物和现代人物,形成故事组合,给人一种高屋建瓴,惊险出奇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这种艺术和秦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来源于古老的黄土地,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魅力。
延续了数千年的社火,已成为陕西宝鸡地区每年正月中的一项重要文化习俗。宝鸡也因此被誉为"中国社火之乡"。
民间社火芯子社火
民间社火 芯子社火可以说是中国戏曲人物艺术风格的造型艺术,这是以童为主,将孩童们古装打扮成各色历史、神话戏剧人物,且多为英雄侠义人物;并将孩童"捆、梆、扦"装上一设计牢固的铁支架上(俗称芯子),支架上人物累叠一般三层,有的更多层,服饰将铁架遮盖,好似人物凌空垂悬,小演员在高空晃晃悠悠、摇摇欲坠,惊险壮观,给人以触目惊心的感觉。而"芯子"讲究得就是"高、惊、险、悬"特点;其"芯子"早期是由几名壮汉所抬,而今是将芯子安装于机动车上或直接在芯子下面安装轮车,缓缓游示,供人观赏。
芯子社火,又称垛子,属于静态惊险造型艺术,大约有200多年的历史。一般选择4到12岁的儿童,装扮成各种人物,固定在铁芯上呈现出不同造型。而在萧家坡村,一般让男孩站在下面,让女孩立在上面,摆出似乎是男孩托举这女孩在造型,一个芯子就是一个秦腔故事。 [4]
民间社火锣鼓类
民间社火 锣鼓类,以节奏强烈明快,场面壮阔粗犷为特点,充分展示了黄土高原人民质朴豪放的气质。秧歌类,有的侧重歌唱如“伞头秧歌”、“小秧歌”,俗称文场秧歌;有的则歌舞结合,以舞为主,俗称武场秧歌。既有本地鲜明的地方特色,又吸收了外地歌舞艺术的特长,如凤秧歌,模拟插秧的舞蹈动作,体现了中国文化兼容并蓄的特点。车船轿类,以精湛的技巧装饰成各类民间交通工具的形状,表现丰富的时代内容,主要有《小车会》 、 《旱船》等节目。山西灯火,其特点是:一方面继承了传统灯火的艺术,具有全国各地灯火的共性特征,另一方面发挥山西地理资源优势,具有独具的地方特色,如旺火,“煤海之光”灯展,都与山西煤炭生产有关。模拟禽兽类和模拟鬼神类的民间社火,以深厚的文化意蕴见长,表现了远古时期人类与自然界凶禽猛兽的斗争,反映了人类对邪魔鬼怪的迷信与敬畏,透过它可以窥视到民间娱乐由娱神到娱人的发展过程。武技类有九节鞭、鞭杆拳、剑舞、刀舞、穿心杠、跳火笼、霸王鞭等,以高超的技艺引人。
民间社火阁跷类
在晋南最富特色的是阁跷类。它以道具制作精妙神奇、表演技巧惊险动人而为广大群众喜爱。襄汾县中黄村的高
台,就是其中之一种。每年春节期间初十前后在本村、邻村表演,从十五起到县城或地区演出。传说,中黄高台最早也是来源于祭祀,由人装扮成神,先在庙内表演,然后相继走出,串街表演,群众都跟随围观,有时水泄不通,后面的人无法看到。后来,有人提出把神的扮演者设法固定在木板上抬起,既增加了表演的立体性,又方便观众欣赏,由此产生了中黄高台。中黄高台的表演先是锣鼓队在前面开道,接着是许多装饰艳丽的旗伞,后面才是精彩的高台。高台一般有八人抬着,铁拐根据表演内容设计,自然巧妙,出人意料之外。例如,有的是一个演员伸出手臂,上面站立着另一个演员;有的是荷花高空盛开,一个小孩站在荷花上面左右旋转;有的是一个演员两臂伸开,一手抓着一个小孩的辫子,小孩悬在空中一动不动,还有的是一个演员用手倒托一把椅子,椅子的一条腿上又站着另一个演员。高处的演员漫舒广袖,轻轻摆动身体,卜面抬的人稳步向前,密切配合,这些民间艺人根据一定的物理原理,利用人们形成错觉的心理特点,虚实相生,真假混同,把结构奇巧的铁棍绑扎成“空中舞蹈”,令观者提心吊胆,而表演者则神态自如。表演的内容以传统戏曲为主,同时也反映日新月异的现实生活,年年有高台,岁岁翻花样。太原地区将与之类似的艺术形式称为“铁棍”、“背棍”,有的艺人能同时担负三位小演员。
民间社火高跷
高跷,俗称“拐子”,由舞者踩在木跷上表演,是山西普遍流行的社火形式。木跷高度不一,有的低至一尺多,有的高达一丈五尺,一般为四、五尺。高跷有文高跷、武高跷之分。文高跷用弦乐伴奏,边走边舞,变换各种队形,在街道上表演,舞者有的化装为戏剧人物,既表现历史故事,也表现现代生活,内容丰富多彩,不拘一格。武高跷用打击乐伴奏,以表演特技为主,襄汾县盘道村,素以高跷表演闻名,木跷高达八尺到一丈,一般在村子中心专门设置场地,每隔二丈远摆一张方桌或条桌,连续摆四、五张,舞者逐个跳过之后,还要大劈叉,观者屏息静观,直为舞者的惊险表演捏冷汗。浮山县高村、庄里、张家河、火壁一带,也以武高跷著称,表演的特技有“过天桥”、“朝天蹬”、“跌八叉”、“跳桌子”、“跳双凳’等,颇有武术色彩。垣曲县胡村的高跷,除了磕拐、碰拐、跌叉、跳桌等特技表演外,还有抬二节、抬三节、坐抬、上抬、组合抬等高难抬法,把惊险的表演与优美的造型艺术融合为一体。武高跷表演惊险紧张,动人心魄,与文高跷的气氛热烈舒缓形成鲜明对比。
高台社火是靠一种扮演造型技艺获胜的艺术,通过各种高难度的动作和严密的构思,让演员扮演历史人物和民间传说中的人物,形成一种故事组合,给人一种惊险迭出的艺术感染力。演员必须是儿童,在3至4米高的芯子上或并立或叠置,或横着或倒立,惊险怪异,险象环生。这些即是民间义工根据物理原理,利用人们形成错觉的心理特点,虚实相生,真假混同,把结构奇妙的芯子绑成“空中舞蹈”,令观者提心吊胆,而表演者神态自如,或英姿飒爽,或慢舒广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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