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火源于原始社会古老的逐傩巫术活动和宗教祭祀丰禳仪式,而血社火是民间社火家族中一朵独特的奇葩,主要分布在陕西的关中地区,宝鸡、渭南、咸阳三市比较偏僻的村落有少量留存。虽然与传统社火哑剧的表演形式有相似之处,血社火表演是将斧子、锄头、铡刀、剪刀、锥子等农业利器刺入“身子”的身体,鲜血直流,内容血腥暴力、阴森恐怖,化妆神秘,十分逼真,主要在农历正月十五前后和二月二演出。本文通过田野考察关中地区血社火传承的六个村落,六个血社火传承村落具有渊源流变的血脉关系,且互相之间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以陇县阎家庵血社火的仪式过程为例,对阎家庵血社火演出前、中、后三个阶段的描写记述,采取对仪式进行发生学比较研究,以四种理论对其进行解释,即:詹姆斯·乔治·弗雷泽《金枝》中的“交感巫术”理论;维克多·特纳《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中的“阈限”理论;让·鲍德里亚的“象征交换与死亡”理论以及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中的“死亡本能”理论。通过四种理论得出:血社火仪式作为原始社会的一种丰饶仪式,通过交感巫术的象征方法,其本质是渎神替牲,血祭狂欢;血社火又是一种阂限,在阈限阶段中,当事人通过降低其身份地位而期待获得仪式结束后的地位升高;在原始的象征秩序中,血社火仪式里的死亡对于生命的象征作用,以及作为模仿的假死(“戴家具”)在对出生(获得效力)的补赎,使得生死的对立消失,产生交换,生命从此具有一种可逆性,成为社会关系中的真实存在。人人都有死亡本能,血社火正是通过模拟“自杀”的形象,促使人们返回生命前的平静状态。通过上述解释,得出血社火仪式具有六大功能。血社火从宗教祭祀仪式演变为世俗表演的文化影响和历史过程,受佛教目化影响,将地狱审判搬到现世而教化世人;另外血社火经过了从渎神(娱神)到娱人的功能嬗变。另外本文还着重研究了血社火的化妆技术秘密以及当下的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