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作回顾】着力“三个强化” 积极能动履职 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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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0 14:47

 察

2022年以来,陇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执法办案、凝聚合力、诉源治理,推动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地见效,实现了“1+5>6”“1+5=实”的效果,为未成年人保护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

强化执法办案,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围绕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要求,整合未检职能体系与业务力量,统一履行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给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一是转变办案理念,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克服简单从轻、单纯打击和帮教形式化倾向。2022年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件12人,坚持贯彻 “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通过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确保教育、感化、挽救取得实效。二是创新工作举措,推进未检业务专业化发展。成立了以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牵头、2名资深检察官和4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的未检办案组,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打造专业化的未检办案场所,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妇女儿童维权中心,融合案件办理、教育矫治、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犯罪预防等功能为一体,实现了对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一体化办理。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文字、图片、漫画、微动漫等易于被学生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对法的起源、未检护航、自觉守法等内容进行具体、形象、生动的展示,教会未成年人预防和杜绝学生欺凌、远离毒品诱惑、学会自我保护。三是统一集中办理,实现“四大检察”有机融合。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审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是否遭受损害,对同步开展监督的必要性进行审查评估。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也同步考虑是否涉及刑事犯罪问题,开展类案研判,加强对本地涉未案件及其成因的分析,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方式,促进涉未成年人领域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二、

强化凝聚合力,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

在立足本职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同时,通过能动履职最大限度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展。一是主动融入家庭保护。认真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及高检院通知要求,加强与妇联、关工委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逐案落实家庭教育评估制度。针对家庭教育缺失和监护失职的情形,联合陇县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陇县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次、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6次,制发“督促监护令”3份,并加强跟踪问效。二是主动融入学校保护。实行院领导牵头,中层负责,全院干警参加的宣传模式,分别担任全县各乡镇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报告会、座谈会、法治小课堂等“送法进校园”活动,让法治宣传全覆盖。在全县中小学做法治报告20余场次,受教育未成年人达1万余人,印制了2000余份检察官温馨提示卡和宣传单在各学校予以发放。三是主动融入社会保护。坚决摒弃“就案办案”理念,把源头治理、标本兼治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与县教体局、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制定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与陇县监察委员会、陇县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的意见(试行)》。四是主动融入网络保护。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准确甄别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挽救措施。通过“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广泛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相关法律知识,使广大未成年人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常见形式和危害,自觉加入“反电诈”宣传队伍。五是主动融入政府保护。积极主动和县未保办加强联系,通过专题报告、情况汇报等方式,争取重视和支持。强化与县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协作,用法律监督职能促使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2022年7月1日,检察长谭少芳受邀做客陕西广播电视台《秦风热线》栏目,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

三、

强化诉源治理,推动犯罪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最大限度地阻断涉未成年人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或者不发生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是线下普法与线上普法相结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代表开展“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利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线上平台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学生欺凌、防范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宣传,进一步教育广大学生遵纪守法,引导、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结合。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建立监督考察档案,制定专项帮教措施,积极、主动地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就读的学校沟通,落实帮教措施,进行有效跟踪监督。以此类案例为原型,制作普法宣传展板,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巡回展出,达到了寓教于案的目的,实现了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结合。三是权利保障和社会治理相结合。结合“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办理未检行政公益诉讼案5件,通过检察履职推动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和社会治理体系法治化。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2023年,我们将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陇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字:范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