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陇县慈善协会为全县20名事实孤儿发放生活抚养费等3.6万元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2-10-26 21:23

爱助成长 有福同享

陕西陇县慈善协会为全县20名事实孤儿发放生活抚养费和上学补助金3.6万元

慈善公益报( 本报记者 王杰 通讯员 张满栋)近日,陕西省宝鸡市陇县慈善协会在实施“爱助成长 有福同享”慈善网捐项目中,邀请县政府副县长高晓博深入村校为事实孤儿发放生活抚养费和上学补助金。县慈协会会长李秉文带领副会长张满栋及工作人员,事实孤儿所在的镇村负责人及学校校长参加,先后深入到东风、东南、城关、曹家湾、河北、固关、天成、温水等8镇19个村校,为20名事实孤儿每人发放1800元,共发放生活抚养费和上学补助金3.6万元,为他们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困难。

曹家湾镇教场塬村三组事实孤儿俞思琪今年9岁,在三里营寄宿制小学读三年级,她的父亲患腰椎病,常年不能做重体力劳动,母亲改嫁,年幼的小思琪由祖父监护。“我家子孙三代感激全县3637名网献出的一片爱心,我一定要教育孙女好好读书,长大后多做善事回报社会。”祖父俞兴录从高晓博手中接过1800元救助金动情地说道。高晓博、李秉文叮嘱镇村和学校负责人要用心呵护孤儿成长,多给她们关怀和呵护,并鼓励俞思琪要发扬学堂“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的四自精神发奋读书。

据悉,陇县慈善协会在“爱助成长 有福同享”网捐项目实施前,对救助对象范围确定为“事实孤儿”,即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亲死亡,母亲改嫁查无下落且其他亲属无力抚养的儿童。此次慈善网捐项目救助的事实孤儿由个人书面申请,对确定的救助对象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3天,所在村村委会按县民政局关于事实孤儿确认条件上报,对确定的事实孤儿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加注意见经盖章后上报镇政府,镇民政干事到村核实确认后上报县民政局、再经县民政局、县慈善协会逐人审查等程序确定救助对象。

据了解,“爱助成长 有福同享”这一线上网捐项目,是2019年“99”公益日,由省慈善协会发起的项目,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县3637名网民通过手机微信通过网络捐献善款,加上腾讯公益网及省慈善协会配捐,实际得到救助资金3.6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向全县20名事实孤儿每人发放1800元,为他们解决了实际困难,真正体现出全县爱心人士“用爱助事实孤儿成长,建设幸福陇州与他们同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