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报告 陇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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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0 20:54

陇县财政局局长  陈启哲

(2024年1月13日)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县委“12345”战略部署,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突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和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全力落实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经济持续恢复,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7892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207万元,超年初预算7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3.8%,税收占比71%,加上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0238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630万元,一般转移支付10334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7413万元),上年结转10804万元,调入资金20886万元,新增债务转贷收入17865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71147万元。

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077万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省增加补助、调入资金后,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55967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5967万元,同比增长1.9%。专项上解支出272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297万元,全年财政总支出为26998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62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495万元,超年初预算66%,加上上级补助基金收入86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000万元、上年结余46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320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072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30746万元,累计结余126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42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28万元,上年结余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10458.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348万元,结余110.2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1943万元,支出34814万元,结余712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640万元,支出9867万元,结余57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303万元,支出24974万元,结余1329万元。

(五)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余额情况

省财政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24.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3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35亿元。预算执行中,省财政代我县发行新增债券1.9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81亿元,专项债券1.1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4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35亿元,均严格控制在限额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全县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上级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收支平衡及结余结转等最终数据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聚焦收支目标,收支实现新突破。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开源节流、挖潜增收,全县财政收支总量稳步增长。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进一步强化财税部门联动协调,加强对重点行业税费动态分析,严格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建立收入台账,深入挖掘税费收入潜力,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各项税费应收尽收。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税收收入完成13692万元,占比71%,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力推进预算执行。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加大财政资金资源统筹、盘活、优化调整力度,有保有压,精准做好对全县重点领域工作的资金保障,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亿元,同比增长1.9%。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支持经济稳增长。全面落实财政支持经济稳增长多项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项目筹划、资金保障上主动作为,为推动经济回稳向上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一是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及时掌握中省政策、资金投向,找准政策结合点谋划储备项目,以项目建设成效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全年争取中省资金21亿元,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成功发行地方专项债券1.1亿元,支持公立医院、产业园区、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重点项目建设。统筹资金2亿元,支持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城镇化建设;盘活县城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融资贷款1.5亿元,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步伐。三是精准纾困市场主体。全县投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600万元,支持增强企业活力;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偿、信贷担保、农业保险补助等方式,新增各类涉农贷款约9272万元;支持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落实支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发放贷款414万元,实现了“政采贷”业务零突破。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1宗,采购资金1.58亿元;持续推动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总资产达28.2亿元,年内为千邑路提升改造项目提供融资贷款6300万元,为铁塬村文化旅游项目融资500万元。

(三)聚焦民生福祉,民生保障持续加力。全县“三保”支出15.6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增长12.1个百分点。一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县教育支出5.8亿元,支持改善各层次学校办学条件,全力落实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今年来,为缓解小规模学校资金不足的难题,县财政安排623万元,对不足150人学校按150人拨付公用经费、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宿舍管理员及时发放生活补助;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投入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241万元,为稳定全县就业保驾护航;落实退役军人保障待遇,下达补助资金2767万元,全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确保退役军人待遇应保尽保;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9元。支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全年补助3262万元。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继续扎实做好患者救治、疫苗接种、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经费保障工作;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能力,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按照3.8%总体水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年下达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1亿元;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2亿元。二是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投入资金4516万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2.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000亩;积极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影响,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47322人次、308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4186人次、3938万元;安排资金210万元,支持防范农业灾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发放农机购置补贴129万元,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投入资金77万元支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三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持帮扶工作和政策稳定连续,争取苏陕协作资金2855万元、整合各类资金1.72亿元,其中各级衔接资金1.51亿元、整合涉农资金2122万元,加大对重点镇、脱贫村倾斜支持力度。强化产业和就业帮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投入1.7亿元,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帮扶村、城郊非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公益事业短板,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四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投入资金1亿元,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统筹水资源保护、污水治理,聚焦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推进以园林化建设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建设、国土绿化等行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聚焦财政安全,强化风险防控。一是政府债务风险安全可控。在财力增长有限、“三保”任务艰巨的情况下,多措并举化解政府隐性债务5660万元,完成累计化债任务的121.7%,全面完成年度和累计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按期偿还法定债务1.12亿元,债务风险处于绿色安全等级范围。二是稳妥处置其他债务,安排县级资金257万元,清偿政府拖欠工程款,完成年度清偿任务。三是建立政府举债负面清单,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坚决杜绝新增政府债务。

(五)聚焦财政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加快预算批复下达。县人大批准预算后,县财政及时批复部门预算,督促233个预算单位在预算批准后20日内,全面向社会公开,通过公开进一步促进财政改革,促进财税政策落实,促进财政管理规范,促进政府效能提高。二是充分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6.25亿元资金纳入直达范围,全年已支出5.66亿元,开通直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优抚救助等民生领域资金优先拨付,实现了“财尽其用、直达高效”。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监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流程动态监测,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四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对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既盯预算执行进度又盯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整改落实,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2023年评价预算单位102个,项目146个,评价金额6.9亿元。五是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严格“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库款保障等各环节管理,强化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对苗头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三保”与偿还债务等刚性支出叠加,“三保”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特别是近几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人均公共服务支出提升和现有财力矛盾突出,资金调度异常困难,财政运行存在潜在风险。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愈加严峻,收支矛盾更加突出。2024年市对县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行,取消省管县体制、市级参与县级收入分成、财税政策的改革,对我县财政收入产生一定影响。要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都对财政资金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2024年全县财政收支仍处于紧平衡状态,财政面临减收增支巨大压力。

另一方面,中省推动财力下沉,财政支出责任重新划分,国家对县级“三保”等必要支出需求坚实保障,国务院新增国债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支持地方,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等政策,又对我县是一个新的机遇。

(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及原则

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做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的财力保障,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持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全县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谱写陇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编制原则:面对减收和增支双重压力,强化运用零基预算,预算编制体现实际需要又兼顾财力,集中财力保重点,优先保障工资、机构运转和民生刚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深度融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预算编制强化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整合安排预算。按照“三保”支出、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所需支出、部门单位履职支出的先后顺序予以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以上总体要求,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同口径(剔除新财政体制改革后市级分成县级收入、上年一次性收入因素)增长6%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1822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758万元。一般预算收入加上财力性补助及中省市提前下达、预列的专款,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资金后,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计191705万元。上解上级专项支出576万元后,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1129万元。

县级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9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334万元,教育支出409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7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01万元,农林水支出4970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5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4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2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03万元,债务还本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4458万元,预备费3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53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万元),加上年结转126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66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73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500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3233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拟安排收入4304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6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44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拟安排支出3735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0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342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0万元,加上年结转110.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5110.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110.28万元。

四、2024年重点工作

(一)多措并举,增强财政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把握各项财政经济政策和本年度收入变化因素,坚持高质量培植财源,大力实施财政优惠政策,促进重点税源增势良好、企业税收贡献突出,有效促进财政实力的不断壮大,确保财政收入稳预期、有质量、可持续。一是全面落实财政稳经济各项措施,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全力支持县域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二是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克服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带来的各种压力与挑战,在巩固烤烟等传统税源的基础上,不断探索财源建设的有效途径,深挖潜在税源、开发增量税源、统管存量税源,努力形成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良性互促。三是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机遇,大力支持培育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加快推进李家河煤矿、温水白砂矿开发利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新发展动能,培育形成新兴产业链,培育新的重点税源企业和新的收入增长点。四是坚持依法治税和综合治税相结合,不断加强财政收入预期管理,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机制,夯实税务部门、县直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征管责任,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管,紧盯新开工项目和招商引资企业落地进展情况,发挥综合治税效能,做到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规模、增幅和质量同步提升。五是立足财政主责主业,紧盯中省政策导向,认真梳理中省有关政策,配合各镇、各部门做好2024年预算内资金项目谋划工作,与发改、农业、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配合谋划完成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外资贷款项目,申报市政、水利、交通等一批基础设施类外资贷款项目。六是将专项债作为缓解当前财政资金保障压力的重要手段,盯紧专项债券项目,协助项目单位解决存在问题,争取申报成功一批专项债项目。七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多渠道扩大公共建设领域资金投入,通过融资担保、产业基金,带动、吸引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公共建设领域。

(二)多点发力,着力支持乡村振兴。一是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支持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完善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农业良种培育和种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发展设施农业。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在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的同时,继续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拓宽投入渠道,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三是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乡村发展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补助、美丽乡村建设补助等政策,支持乡村振兴重点示范镇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四是支持“首位产业”建设。推进分户扩群和“散升规”“满羊满圈”,支持做大做强百亿羊乳产业链;推进关山草原5A景区创建,支持更多的乡村游项目进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荐名录。

(三)聚力民生,着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一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统筹用好就业补助、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聚焦支农支小,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二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扩大农村地区、新增人口聚集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和基础教育提质攻坚,加快缓解城区“入学难”“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持续做强职业教育。三是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建立财政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投入长效机制,合理调剂基金余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继续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四是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旅商体融合发展,加大文化文物、非遗保护等领域投入,深入开展文化下乡、送书送戏送展览下基层等文化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四)绿色低碳、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管好用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支持重点林业生态保护,加强天然林保护、湿地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绿化美化。继续支持清洁能源试点,持续改善大气环境。统筹资金做好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工作。

(五)守住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举债、谁归还”的要求。做好隐性债务,新摸底拖欠账款化解工作,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定期监审评估,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倒查责任,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二是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全面落实“三保”责任,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工作机制,强化“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硬性约束,加强“三保”支出库款保障和运行监控,切实防范化解“三保”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界定基本民生范围,加强财政保障能力评估、社会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价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强化监督,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扎实推进财会监督等专项行动,在推动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砥砺奋进开新局,凝心聚力再出发。各位代表,2024年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我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