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四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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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30 18:48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
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1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及开户许可证);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0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完税证明:提供2021年10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