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陇县第二高级中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陇县第二高级中学师生食堂燃气锅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陇县第二高级中学师生食堂燃气锅灶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RCZB20190357
三、采购人名称: 陇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宝鸡市陇县东关路
联系人:陇县第二高级中学
电话:0917-460161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0楼
联系人:朱静
电话:18220589376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陇县第二高级中学师生食堂燃气锅灶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师生食堂燃气锅灶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1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磋商担保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24 09:00:00至2019-07-01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0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04 09:30:00
2、投标地点:陇县第二高级中学第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7-04 09:30:00
4、开标地点:陇县第二高级中学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20589376
2、开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4、账 号:30205868001127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