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人民政府 教育信息 陇县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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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9 19:06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教督办〔2022〕32号)和《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教督办〔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教育评价,监督指导学校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发挥督导保障作用。

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内涵管理、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评价,引导学校构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教育高质量发展主线,以评价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价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价标准检验改革,实现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学段基本特点和各类教育发展改革的重点任务,实施分级分类评估,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学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

)坚持以评促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督导评价原则高效发挥诊断、引导、改进、激励功能,促进学校转变观念,强化管理,形成加快学校发展的强大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强化评价问题结果运用推动落实各级各方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督导评价目标

通过3-5年,对全学校(幼儿园)进行1次全面督导评价,坚持“两个全覆盖”(覆盖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覆盖学校幼儿园工作的各个方面)。到2025年,力争全县所有保留学校(幼儿园)达到“316工程”评价指标B级以上水平。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健全的教育评价体系,为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督导评价内容

第四轮“316工程”的主题教育高质量发展,在一个评价周期内,对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综合督导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园)方向、优化内部管理、提高教(保)育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学生(幼儿)全面发展、提升办学(园)条件、彰显发展特色等7个方面。评价指标满分1000分其中省级规范性指标占900分,市、县地方性评价指标占100分督导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次。

、督导评价实施

督导评价职责

实施第四轮“316工程”是省、市、县三级的共同任务,实行分级负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评价方案,完善地方性评价指标,对所属学校和幼儿园督导、评价、指导,每年向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和市级督导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评价程序

1.自查自评。各学校(幼儿园)对照评价标准,每年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诊断、自我改进,确定自评等次。制定学校

(幼儿园)高质量发展工作规划,上报自查自评报告和整改计划。

2.过程指导。各镇校按照分年度督导评价计划,依据评价标准,对学校进行过程性指导。制定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3.实地督导。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学校进行不少于1天的实地评价。督导评价前向学校印发通知书,并在前10天公告评价内容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督导评价中,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访问、实地检查、查阅资料、推门听课、学科测试等方式全面收集信息,对教师、家长和学生分别采取随访、座谈、问卷等方式,了解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导评价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印发督评意见书,并视情况公开发布。

4.回访督导。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督导意见确定的整改时限,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督促指导学校整改提升。

督导评价安排

1.宣传规划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2月)。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划,开展宣传培训,选聘评价队伍。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指标学习,制定本校高质量发展工作规划。

2.具体实施阶段(2023年3月--2025年)。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与中小学校(园)长任期综合督导同步进行(具体文件另行下发),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督导评价任务。

3.整改提升和全面总结阶段(2026年)。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逐级报送工作总结和典型做法,迎接省市级评估验收。

、督导评价运用

(一)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提升办学治校和发展素质教育能力的重要指导,作为办学情况诊断、教育重大决策和学校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县教体局将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幼儿园)和校(园)长年度考核、评优树模、评先晋级、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源配置、民办学校年检、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县教体局将定期通报督导评价结果,对提升明显、评价结果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督导评价不合格、教育教学质量下滑明显的学校,予以限期整改提升。对校长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县教体局将从督导评价A级和整改成效显著的学校中选出优秀学校,并逐级推荐。在本轮评估结束后,对“316工程”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省市级表彰奖励。对办学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教学质量好、公众满意度高的学校,进行大力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督导评价保障

高度重视实施成立了以县政府总督学为组长,督导室主任为副组长,督导室工作人员和专家组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督导评价工作的落实。各镇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将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重要内容。

强化保障措施加强评价队伍建设,组建由督学、教育行政人员、教科研人员、校长、教师和有关专家组成的高水平、相对稳定的督导评估队伍。加强信息管理,鼓励镇校交叉评价等方式开展工作。

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解读“316工程”的程序方法,了解基本原则、主要目标、评价范围和职责分工,熟悉评价体系内容和评价方式程序,做到所有学校都要熟知标准要求,所有督学和教师都要了解指标内容,为学校自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要深刻理解“316工程”的历史传承、精神实质和现实意义,形成推进督导评价改革的工作合力。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措施,推动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

严格工作纪律“316工程”督导评价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督导工作纪律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环节。评价要走近老师和学生,走近家长和社会,了解教情民意和意见建议,获取真实信息,切勿以档案材料来评价学校。评价报告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整改建议,力争做到常态化教学环境下的督导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