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台政策法制化的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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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4 01:17

  《反分裂国家法》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以宪法为依据,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贯彻江泽民“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八项主张,以及胡锦涛刚刚发表的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把长期以来有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把广大人民的愿望上升为国家意志。这是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是对台政策法制化的一项重大进展。

  过去20多年,我国的对台政策走过了一段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发展、日趋完善的历程。《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与实施,表明我对台政策已基本形成了由国家根本大法、对台基本方针、基本法律、领导人重要宣示与具体的政策法规共同组成的完整体系,构建出一个层次齐全、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架构。

  1979年以来,为了推进两岸关系,争取实现和平统一,祖国大陆确立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对台方针政策,并采取了许多主动积极的措施,不断开创对台工作的新局面。

  首先是将台湾问题与国家统一纳入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其次是由国家领导人进行重大宣示。从1982年邓小平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六条具体构想、江泽民“八项主张”到胡锦涛的“四点意见”,中共领导人相继提出了一些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对台政策主张。这些集中体现中央领导集体在具体条件下推进对台工作的新思路、新论断、新设想,受到外界高度关注,也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再次是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为了落实上述主张,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地方政府先后制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商投资保护法》等在内的一系列涉台法律、法规,以便处理具体的涉台事务,促进两岸各项交流,依法保障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

  这一切都为全国人大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提供了充分的宪法依据、明确的指导思想与必要的政策基础,这部法律也因之具备了无可置疑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而从法制的角度看,《反分裂国家法》一方面以基本法律的形式,第一次将宪法中的有关原则具体化,另一方面又把国家领导人的政策主张与各项政策法规提升到法律的高度,起到了一种过渡与联结的作用。

  《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与实施,标志着我对台工作已进入“依法反独”、依法推动两岸各项交流的阶段。它的最大好处是通过立法程序汇聚全民的意志,形成更为稳定持久的对台战略,进一步强化我对台政策的权威性与约束力,确保对台政策不因领导人的更替或领导人个人注意力的转移而发生改变。

  从当前两岸关系形势及发展趋势看,这部法律不仅现实针对性强,而且历史意义深远。“台独”分裂势力的分裂活动已构成威胁台海和平的最大乱源,成为发展两岸关系、实现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而其中最具危险性的就是“法理台独”。《反分裂国家法》这部正义之法体现了最广大中国人民的意志,代表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与两岸同胞的现实利益,必将对岛内“台独”分裂势力产生强大的威慑力,有力地促进两岸关系健康稳定的发展,为和平统一创造条件。(原载: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