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统计局
2020年3月30日
2019年,是陇县发展进程中极为关键、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落实“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挖掘二产、扩大一三产,主攻重点、培育骨干、狠抓固投”的“稳增长”思路,凝心聚力谋发展,拼搏实干促赶超,全县经济社会保持稳中有进、进中趋优的态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91.5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下降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63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37.63亿元,下降27.9%;第三产业增加值35.29亿元,增长7.0%。
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36331元,比上年下降5.8%。全社会劳动生产率57580元/人,比上年下降5.8%。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45.78亿元,占全县经济总量的比重为50.0%。
三次产业比重为20.4:41.1:38.5。其中,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比重分别较上年提高2.8和12.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较上年下降15.1个百分点。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4.3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5%。其中:农业产值18.49亿元,增长5.4%;林业产值1.62亿元,增长15.3%;牧业产值11.59亿元,增长3.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67亿元,增长9.3%。
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0.1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4%。其中:农业增加值11.41亿元,增长5.3%;林业增加值0.98亿元,增长14.1%;牧业增加值6.23亿元,增长3.2%;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1.50亿元,增长9.4%。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9.08万亩,比上年减少0.08万亩,下降0.2%。粮食总产量10.43万吨,比上年增加0.17万吨,增长1.7%。小麦亩产155公斤,比上年下降6.1%;玉米亩产316公斤,比上年增长6.8%。
在羊乳产业的带动下,全县畜牧业发展势头强劲,主要畜牧产品产量、畜禽存栏保持平稳。
全县森林覆盖率57.58%。全年造林面积3.74万亩,比上年增长33.6%;木材采伐量1.2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7.8%;林地面积236.05万亩。全年核桃产量10165吨,比上年增长23.5%。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28.42亿元,比上年下降35.0%;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1.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26.86亿元,下降36.5%,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9.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62.64亿元,比上年下降36.0%。按经济类型分,股份制企业实现产值60.16亿元,下降36.9%;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产值2.48亿元,下降1.3%。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实现产值52.88亿元,增长1.3倍;重工业实现产值9.76亿元,下降87.0%。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25亿元,同比下降34.1%。从注册类型看,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61亿元;私营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79亿元;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5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0.46亿元,同比下降4.7%。按轻重工业分,重工业实现利税1.04亿元;轻工业实现利税9.4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税金0.72亿元,下降35.5%。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9.22亿元,增长9.1%。具有资质等级的2户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的22个分公司全年共签订合同额12.25亿元,增长14.9%;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99亿元,增长19.1%;年平均从业人员1481人,增长5.2%。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7.4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6%;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0.76万平方米,下降6.1%。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8.72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城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4.22亿元,增长10.8%;农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0亿元。民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32亿元,同比增长1.1倍。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按行业分,第一产业完成投资28.58亿元,增长62.2%;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3.89亿元,增长2.0倍;第三产业完成投资91.75亿元,下降7.2%。三次产业投资占比为21.3:10.3:68.4。
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3.09亿元,比上年增长1.9倍。商品房施工面积14.78万平方米,增长1.8倍;商品房竣工面积4.67万平方米,增长7.8倍;商品房销售面积6.84万平方米,增长1.2倍。
五、交通、邮电
全年货物运输量146万吨,货物周转量9059万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5.9%和16.0%;完成旅客运输量121.47万人次,旅客周转量10432万人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6.3%和17.0%。年底全县公路线路总里程达到1794公里,比上年增长9.5%。年末全县拥有营运汽车431辆,同比下降46.9%。其中普通载货汽车317辆,下降53.1%;载客汽车114辆,下降6.6%;在册出租汽车100辆。
全年邮电业务总收入达到11289万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邮政业务收入2456万元,增长2.4%;电信收入8833万元,增长7.3%。年末电话用户达到19.87万户。其中:固定电话0.41万户;移动电话达到19.46万户,全县电话普及率达到788部/千人,比上年增长6.5%。每千人订有报刊达到49份,比上年增长,16.7%。全县互联网宽带用户达到40275户。
六、商贸、物价和旅游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71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限额以上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0.50亿元,增长27.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5.3%;限额以下实现零售额19.21亿元,增长4.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4.7%。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7.40亿元,增长12.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31亿元,增长7.6%。按消费形态分,批发业实现零售额3.06亿元,增长5.0%;零售业实现零售额23.61亿元,增长18.0%;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49亿元,下降24.7%;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55亿元,下降14.8%。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6%;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2%。
全县共有A级景区4个,其中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1个,2A级景区1个;创建省级特色旅游名镇4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3个;市级工业旅游示范点1家;旅行社3家,星级宾馆饭店2家。2019年共接待游客988.12万人次,年增长5.8%,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7.64亿元,增长23.9%。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县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8988万元,同比增长6.7%。其中:工商税收5204万元,下降33.0%;烟叶税1090万元,下降18.0%;企业所得税809万元,增长1.8%。财政支出23.56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95万元,同比增长0.5%;公共安全支出5739万元,下降14.1%;教育支出57415万元,增长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67万元,下降15.8%;医疗卫生支出16888万元,增长3.1%;农林水事务支出39182万元,增长3.0%。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4.86亿元,比年初增加9.44亿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住户存款余额83.06亿元,比年初增加6.84亿元,比上年增长9.0%。
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4.42亿元,比年初增加5.50亿元,比上年增长19.0%。其中,短期贷款余额7.11亿元,增长61.3%;中长期贷款余额22.24亿元,增长7.8%。在各项贷款中,农村商业银行贷款24.60亿元,增长5.9%;农业银行贷款6.75亿元,增长61.8%;邮政储蓄银行贷款5018万元,增长1.7倍;长安银行贷款1.52亿元,增长62.5%;村镇银行贷款1.50亿元,增长1.6倍。
全年人寿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收入3285万元,同比下降33.8%。其中:财产险业务收入1976万元,下降31.6%;寿险业务收入1309万元,下降36.7%。全年保险业务支出1836万元,同比下降47.9%。其中:财产保险业务支出1460万元,下降26.6%;寿险业务支出376万元,下降75.6%。
八、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和卫生
全县有普通高中2所,在校学生4625人,下降1.9%;职业中学1所,在校学生953人,增长40.8%;初级中学13所,在校学生8208人,下降1.5%;小学58所,下降7.9%,在校学生19922人,增长3.7%;幼儿园44所,下降2.2%,在园幼儿9651人,下降2.5%。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小学毕业升学率达到100%,初中毕业升学率达到94.39%。全县高考一本上线人数492人,增长26.2%;二本上线人数703人,下降7.6%。
年末全县共有电影放映单位1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站(馆)1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全县数字电视用户14434户,其中:农村用户9278户,数字电视入户率39.02%,通数字电视的村103个,数字电视播出节目76套。
年末全县卫生机构数24个,床位1478张,其中:医院床位1027张,卫生院床位451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458人,其中:执业医师366人、下降25.8%,护师护士609人、增长11.9%。农村设医疗点186个,乡村医生和卫生人员282人。全县卫生防疫人员97人、增长2.1%;产妇住院分娩比例达到100%。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户数80219户,下降0.3%;户籍人口271377人,下降0.4%。按性别分,男性142574人,占52.5%;女性128803人,占47.5%,性别比为110.7:100。按年龄分,0-17岁22792人,18-34岁102444人,35-59岁100297人,60岁以上45844人,分别占总人口的8.4%、37.7%、37.0%、16.9%。全县常住人口25.2万人、下降0.2%。全年人口出生率8.81‰;死亡率5.54‰;自然增长率3.27‰。
全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3652元。其中,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2246元,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8305元,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2695元。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22元,同比增长10.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16元,比上年增加2427元,增长9.0%。其中,工资性收入20788元,增长8.6%;经营净收入3213元,增长9.0%;财产净收入895元,增长10.5%;转移净收入4620元,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消费支出16385元,比上年增加1213元,增长8.0%。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2.2平方米,增长6.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99元,比上年增加1091元,增长10.0%。其中,工资性收入7106元,增长9.2%;经营净收入2940元,增长10.9%;财产净收入41元,增长46.4%;转移净收入1912元,增长11.2%。全年农民家庭人均支出为9779元,增长9.4%;其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452元,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5平方米,增长4.2%。
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6:1,较上年缩小0.11。
全县全社会从业人员数达到 15.90万人,下降0.2 %;其中农村从业人员13.08万人,下降0.3%;城镇在岗职工人数0.97万人,下降1.0%。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从业人员6.83万人,下降0.3%;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95万人,下降2.7%;第三产业从业人员5.12万人,增长2.06%。
全年转移就业107725人,技能培训1206人,城镇新增就业2522人,企业失业再就业735人,参加失业保险5584人。工伤保险10001人,报销金额184万元。失业救济金95.50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3.0%。
全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700人,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9092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3261人,机关事业单位8601人。
全年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3588人,报销1820人次,报销金额69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7117人,报销1880人次,报销金额461万元;农村居民医疗保险225554人,报销369750人次,报销金额17412万元。医疗救助7247人580万元;贫困人口报销85512人5671万元。
全年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3家,床位435张,收养203人。城镇居民1248户2302人领取低保金1860.9万元;农村居民4145户9886人领取低保金4981.4万元。发放高龄补贴59371人次1081万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473户5618人367.8万元。
全县2019年脱贫退出24户83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997%。持续推进“1265”产业扶贫模式,以社区工厂为载体,提供就业岗位1500个。全县开发公益性岗位1736个(其中农村公益性岗位536个,就业扶贫公益专岗224个,自主开发农村事务岗位976个),安置贫困劳动力1572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1130人。
十、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全县森林面积196.6万亩,森林覆盖率57.58%;全年降水量806.5毫米,年平均气温11.7℃,最高气温36.8℃,最低气温-12.2℃;年平均相对湿度70.2%,全年日照时数1716.8小时,年平均风速1.8m/s,最大风速8.4m/s。
全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3%(2018年数据)。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8.1%,比上年提高16.1个百分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23.76吨,氮氧排放量95.7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609.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480.28吨;工业废水和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93.28%;生活垃圾清运总量32888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7%。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人;发生交通事故733件,死亡7人;火灾事故2件;刑事案件立案数95件,犯罪人数143人。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为GDP。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旨在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所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体现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指住户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注释
1、户籍人口数和户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年报数;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为卫健局统计的年报数。常住人口为统计部门抽样调查推算出的人口数。
2、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绝对值和增长速度均为现价计算。工业增加值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可比价计算。
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可比价计算。
数据来源
本公报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林业数据来自林业局;公路里程、公路运输客货量、周转量来自交通运输局;年末互联网用户数来自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金融业数据来自人民银行陇县支行;保险业数据仅包括县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局;气象数据来自气象局;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视、图书等数据来自文物旅游局;卫生、高龄补贴数据来自卫健局;医疗保障、新农合数据来自医保局;社会服务、低保和五保供养数据来自民政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生态环境局;生活垃圾数据来自住建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