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人民政府 灾害事故救援及预警信息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202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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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0 16:4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省、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县震情形势和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现就全面做好202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震减灾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陇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2021-2030年)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细化2023年度目标任务,把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将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做到有备无患。同时,各镇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镇防震减灾工作职能,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

二、密切监视震情,提升监测水平

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县地震局要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升监测预报能力。要加强震情跟踪与研判,细化工作措施,科学制定跟踪方案,加大群测群防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前兆台、演峪山、段家峡水库、新集川地下水等宏观观测点的作用,切实做好各类监测数据和资料的分析处理、异常情况落实和跟踪分析研判,完善与周邻地区震情协作和会商机制,努力把握震情趋势,全面提升地震监测水平。充实完善防震减灾“三网一员”队伍,及时更新人员信息,做好“三网一员”技能培训,捕捉地震宏观异常。

三、坚持以防为主,提升防范能力

严格执行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全面落实《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一2015)》抗震设防标准,依法依规加强抗震设防备案管理,确保新建工程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防,从源头上杜绝地震安全隐患。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做好新农村建设、农房抗震改造、移民搬迁等涉农项目的监管,确保农村新建工程具备新一代区划图设防标准。扎实开展地震风险排查和防范治理,各镇、县住建局、卫健局、教体局要对农村危旧房屋、医院、中小学校校舍、出租公房等持续进行抗震性能及安全隐患排查,对抗震性能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抗震性能加固和改造。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和防范治理工作。县发改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要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库、堤坝、桥梁、道路、隧道、矿山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及次生灾害源的地震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加快治理步伐,切实消除各类地震安全隐患。各镇,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教体局、电力局、卫健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局等单位加大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力度。各镇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原则,持续推进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

四、夯实应急准备,增强防御基础

各镇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要求,切实加强与公安、应急、发改、住建、教体、卫健、交通、消防、水利等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协同配合,抓好组织指挥、应急队伍、物资储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各镇、各部门、重点行业要适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全面修订地震应对工作专项方案,加强地震应急演练,提高预案、专项方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县交通运输局、电力局、卫健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要结合今年工作形势,强化对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各镇也要对本镇应急救援队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培训,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县应急管理局、发改局要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用、配送机制,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县应急管理局和住建局(地震局)要继续整合一批临时避难场所,提升已有避难场所设施和功能,满足城区群众避灾需求。各镇也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一批标准化避难场所。

五、深入开展宣传,普及防灾知识

各镇、各部门要结合防震减灾宣传月、科技之春宣传月及“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活动,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活动。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消除宣传教育盲区,做到防震减灾知识全覆盖。县教体局要会同公安消防、地震等部门指导支持中小学校做好地震演练工作。各镇定期举办中小学校长、镇助理员、农村干部等不同人群的培训,全面普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逃生技能、应急决策、应急指挥与处置、应急救援等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