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于1月30日14时启动市级IV级抗旱应急响应。
去年12月份以来,我市大部分县区降雨偏少、气温偏高,各县区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0.3~0.5℃,大部分县区降雨量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少6成以上,导致部分县区田块出现轻到中度干旱。据气象部门预测,2月份我市天气仍以多云为主,旱情将持续发展蔓延。
市防指要求各有关县区和市、县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密切关注旱情发展态势,按照抗旱应急预案规定落实应急响应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科学调配水源,全力确保群众生活生产用水,最大限度减少干旱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