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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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6 19:07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PDF版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