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揭牌成立
12月13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秦创原(宝鸡)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检察院会议室举行《服务保障秦创原(宝鸡)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揭牌仪式。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昭,秦创原(宝鸡)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科技局局长高峰,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小为、副检察长穆永强,共同见证签约。张昭、穆永强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揭牌。孙小为主持仪式。
会议指出,宝鸡作为西部工业重镇,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在制造业等行业创新方面有独特优势。主动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保障秦创原建设,为宝鸡科技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意见》,积极服务《宝鸡市用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助力区域科创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持续落实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能动履职,依法审慎办案,融合“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加强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为服务科技创新发展和宝鸡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离不开良好法治环境的支持与保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秦创原(宝鸡)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下,宝鸡融入秦创原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宝鸡市检察院与秦创原(宝鸡)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并成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将为宝鸡融入秦创原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提供更优服务和更强法治保障。对各相关单位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加快构建覆盖全市检察保护体系,建立集法律政策宣讲、典型案例剖析、保护成果展示为一体的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为鼓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要切实服务保障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同步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强化检察法律监督,为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三要健全完善会商研讨、办案协作、研究合作与跨区域共建机制,推动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格局,为我市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做出积极贡献。
签约暨揭牌仪式上,宝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穆永强与秦创原(宝鸡)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科技局局长高峰共同签订了《服务保障秦创原(宝鸡)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明确了合作原则和合作内容,双方设立工作联络机构,建立会商研讨、办案协作、协同共建、研究合作等工作机制,支持对方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依法充分履职,共同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主体健康发展。
宝鸡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市检察院、宝鸡高新区、蟠龙高新区、凤翔高新区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和知识产权企业代表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