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两县区紧急寻人,请立即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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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8 23:54

我辖区一名外省返回人员11月18日核酸检测阳性。该人11月17日14:30左右在清姜路祥子刀削面吃饭;16:00左右乘坐6路公交车(火炬路-市人民医院站);16:20到104号楼一楼临街百映衬衣门店;16:45前往人民商场6楼裁裤边;17:10乘坐6路公交车(市人民医院站-火炬路);17:20在圆门洞炒货清姜路店购物后步行回家。

在上述时段与该阳性人员存在同空间交集,以及该时段2小时内在上述场所人员,请立即向现所在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或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报备,按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居民继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少流动,不聚集,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渭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渭滨区疾控中心:

渭滨区石鼓镇政府:

渭滨区高家镇政府:

渭滨区神农镇政府:

渭滨区清姜街道办事处:

渭滨区桥南街道办事处:

渭滨区金陵街道办事处:

渭滨区姜谭路街道办事处:

渭滨区经二路街道办事处:

渭滨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金台区关于紧急寻找同时空人员的通告

现将某初筛阳性患者在我区相关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初筛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同轨迹行程的人员,请立即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或所在镇街报备,停止外出活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宝鸡市金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