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全市7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为:
1.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瑞祥花园小区5号楼;
2.金台区西关街办宝福路118号;
3.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红光小区中铁公寓;
4.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春天大道小区2号楼、24号楼;
5.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F区5号楼、15号楼;
6.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东社区百翠园小区A区6号楼;
7.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G区2号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宝鸡市全域无高、中风险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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