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宝鸡市调整风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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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8 05:04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28号)

11月7日,渭南市发布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28号),内容如下:

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分析研判,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7日18时起,对以下疫情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一、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5个)

大荔县5个:

1.大荔县西城街道办东七村3组

2.大荔县羌白镇八鱼村7组

3.大荔县西城街道办埝城社区1组

4.大荔县西城街道办贵宾楼小区

5.大荔县东城街道办阳光路城市之光南楼9A单元

二、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6个)

大荔县6个:

1.大荔县西城街道办东七村(除3组)

2.大荔县西城街道办西七村9组

3.大荔县西城街道办澄商高速大荔分中心(含建筑工地)

4.大荔县西城街道办成瑞公租房小区

5.大荔县西城街道办埝城社区(除1组)

6.大荔县东城街道办阳光路城市之光小区(除南楼9A单元)

三、低风险区

华州区、潼关县、大荔县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区域均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渭南市共有高风险区6个,中风险区9个。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关于调整宝鸡市部分地区

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

11月7日,宝鸡市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11月7日),内容如下: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地区

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

(2022年第42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全市7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6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为: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7个)

1.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瑞祥花园小区5号楼;

2.金台区西关街办宝福路118号;

3.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红光小区中铁公寓;

4.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春天大道小区2号楼、24号楼;

5.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F区5号楼、15号楼;

6.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东社区百翠园小区A区6号楼;

7.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G区2号楼。

二、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6个)

1.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瑞祥花园小区(除5号楼);

2.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红光小区(除中铁公寓);

3.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春天大道小区(除2号楼、24号楼);

4.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F区(除5号楼、15号楼);

5.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东社区百翠园小区A区(除6号楼);

6.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G区(除2号楼)。

金台区除前期公布及上述中风险区外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