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宝鸡市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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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7 21:28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地区

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

(2022年第42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全市7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6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为: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7个)

1.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瑞祥花园小区5号楼;

2.金台区西关街办宝福路118号;

3.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红光小区中铁公寓;

4.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春天大道小区2号楼、24号楼;

5.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F区5号楼、15号楼;

6.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东社区百翠园小区A区6号楼;

7.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G区2号楼。

二、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6个)

1.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瑞祥花园小区(除5号楼);

2.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红光小区(除中铁公寓);

3.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春天大道小区(除2号楼、24号楼);

4.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F区(除5号楼、15号楼);

5.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东社区百翠园小区A区(除6号楼);

6.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G区(除2号楼)。

金台区除前期公布及上述中风险区外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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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调整宝鸡市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