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李晓英率调研组在宝鸡市开展《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和《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部分建筑项目现场,以及宝鸡市工人文化宫、工会幼儿园、眉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等处,实地查看民用建筑节能项目建设情况,了解基层工会建设及劳动法律监督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李晓英指出,出台《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举措之一。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立法调研就是要广泛汇聚民智、吸纳民意,及时梳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条例,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坚强的法律保障。
李晓英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修改完善好《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积极推进民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记者 李静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