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22178/2024-00158
发布机构: 宝鸡市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 效 性:有效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1-10 17:04:15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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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鸡市体育局
类别:A
签发人:毕周海
宝市体函〔2023〕63号
尊敬的赵忠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渭河沿岸体育设施养护维修的提案》(第2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您的提案。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按照《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公共体育设施由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管理单位不明确的,由公共体育设施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管理单位。受赠的公共体育设施,受赠单位为管理单位。我们已积极与宝鸡高新运动公园及渭河沿岸体育公园所属相关县区联系,督促协调其做好老旧体育设施及场地的维护管理工作。同时也在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用于渭河公园体育设施的改造提升,不断增加对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的投入与配置,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渭河沿岸体育设施的维护改造工程涉及多个部门,我们也将积极协调发改、财政、住建、水利等部门改善渭河沿岸体育设施建设工作,以满足全民健身的运动需求。
宝鸡市体育局
2023年5月23日
(联系人:毛晨,电话:0917-336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