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纷于“源” 化诉于“根”宝鸡金台区法院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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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9 10:57

原标题:止纷于“源” 化诉于“根”宝鸡金台区法院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何曦雅

今年以来,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结合当地文化特色,立足民众所需,从源头“治未病”,将治理环节向前端延伸,从社会治理、重大决策、预警预测等方面做好预防矛盾纠纷工作,从根源减少矛盾纠纷发生,打造“1+3+N”诉源治理格局,画好“平安金台、法治金台”同心圆。

据介绍,为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金台法院以党建引领普法工作,全面激活普法队伍力量。

“将民法典里的法条以案例形式摊开讲透,为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继承、侵权等问题答疑解惑,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地理解法律,是政法干警的职责所在。”金台法院党员干警董璐瑶说。

同时,金台区法院以党建为引领,与相关部门、行业等创建了辖区“无讼社区(村)”示范点,制定了《“无讼社区(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在全区镇街中选取22个试点社区(村)成立纠纷调解工作室,建立健全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进社区(村)调解化解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

“法院推动街道办、单位组织提前介入案件调解,减少群众来回奔波,真正减轻了老百姓的诉讼负担。”东门口社区党支部书记杨红菊说道。

自“无讼社区(村)”工作创建以来,金台法院已向22个镇街发放“无讼社区(村)”创建工作动态7期216份,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彩页共计2300余份,在全市率先编纂印发《法官说法》案例汇编3期1万余册。

今年以来,金台法院系统深入分析矛盾纠纷成因特点,探索建立“1+3+N”模式,“1”即坚持党建引领;“3”指依托创建“无讼社区(村)”降低民事案件增量,依托“商会+法官”工作室将商事纠纷化解在源头,依托“府院联动”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N”为建章立制、定期会商、考核评价等N项效能。此外,金台法院还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职能精准延伸到纠纷源头,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分流、源头化解。

同时,该院发挥基层网格员和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情况熟、人员熟、社情熟的优势,形成“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委员会—网格法官、专门部门”矛盾纠纷化解三层过滤网,实现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截至目前,金台法院共深入社区(村)30余次,现场化解矛盾纠纷120起;累计开展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100余场次,解决法律问题318起,为11户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化解商事纠纷530件,出具司法确认书221件,涉及金额2.26亿元;协调区司法局、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建立“涉农民工工资三方联动机制”,累计为农民工追回薪酬300余万元,实现了案件数量下降、群众满意度提升的良好局面。

今年以来,金台法院设立涉企“流动诉讼服务中心”和立案“绿色通道”,助推无讼社区(村)、平安乡镇(街道)创建。

该院率先在全市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工作,将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特邀调解员纳入调解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同时,该院引入5个调解组织、210名调解员进驻法院,组建跨行业、多领域的特邀调解队伍,推动府院联动机制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转变。

“诉源治理是篇大文章,金台法院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联调平台,不断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做优行业调解工作、做强行政调解工作,推动形成了党政主导、多方参与、联动联治、齐抓共管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金台法院院长江伟说道,接下来,金台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诉源治理工作方面不断探索创新,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贡献更多司法力量。(孙立昊洋 马金顺 何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