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为新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全面系统的安排和指导,这对于陕西省宝鸡市推动信用建设迈向新阶段具有重要作用。
一、新形势下推动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级部门积极推动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当前,宝鸡市经济社会发展正面临新形势、新使命和新要求。在这一背景下,加速构建适应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和运行机制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一)宝鸡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具有现实意义。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宝鸡”摆在突出位置,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作为陕西和关中平原重要的副中心城市,努力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不仅可以推动宝鸡市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而且还可以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其次,可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文明城市的建设会信用环境,彰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形象,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市的软实力。
(二)宝鸡打造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需要信用建设强大的推动力。目前,宝鸡市按照省、市党代会总体部署,深入实施新“一四五十”战略,锚定“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总体目标,树牢大抓项目、大抓招商的鲜明导向。因此,在这样发展的背景下宝鸡市加快推进信用建设、努力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对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打造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三)宝鸡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厚重的诚信文化底蕴。宝鸡市作为中华诚信文化的发源地,文化底蕴深厚,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中国人居环境奖等20多项国家级荣誉。“剪桐封弟”“徙木立信”的诚信理念就诞生于此,“一言九鼎、诚实守信”自古以来就是宝鸡人为人处世的第一原则。全民信用意识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果
宝鸡在全国的城市信用排名由2022年10月的第240名,提升至今年7月的第111名,在省内地级市排名由第7名提升至第2名,成为全省首家人民信用“政务诚信管理”试点城市,“信用+调解案例创新”获司法部表彰,“信易贷”平台运营指标在全省综合排名第一,金台区荣获全省第二批信用示范区称号。
(一)严抓常规工作,信用基础好。首先,严格把控“信用平台”运行质量,宝鸡市自2020年运行该平台以来,严格开展信息报送抽查制度,确保信息归集无缝隙全覆盖,“信用宝鸡”网站访问量累计超过487万次,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其次,严控信用修复时效,优化完善信用修复流程,提高了企业信用修复效率,在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和评优评先等活动中为企业扫除了障碍,使得社会公众对信用资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最后,每季度对各县区、市级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排名通报,并呈报市级四大班子、政府督查室和考核办,工作考核排名稳居全省前列,2021年度全省政务诚信评价宝鸡市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精细化信用管理,治理效果好。一是强化了信息查询服务,宝鸡市级层面实现了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接入政务服务平台,市县区政务窗口安装信用信息查询应用插件;二是政务失信存量清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承诺制,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对企业失信事项排查整改工作,全面实现“清零”目标;三是建立了严重失信企业行政审批环节拦截和市场监管环节加强监管频次等联合惩戒机制,对相关企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四是信用监管不断深化,推动市卫健委等16个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信用查询、信用分级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在医疗机构等18个行业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五是建成全宝鸡市联合奖惩平台,细化落实国家44份联合奖惩备忘录,使全市失信被执行人占比下降到0.32%。
(三)亮点工作突出,工作方式好。一是在全国创新出台了《宝鸡市公共信用评价与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互通共用标准》,实现了政企信用评价结果的标准统一,全省首家完成全市8万公职人员信用建档评级工作。积极推进15类重点职业人群建档立信,100多家企业自主申报完成立信建档和信用评级,公示首批诚信企业84户,为创新信用激励和监管奠定基础;二是成立“宝鸡市诚信企业孵化中心”“宝鸡市诚信宣传志愿服务队”等新型信用服务机构,引导企业逐渐加强行业自律,通过网站、公众号发布文章240余篇,累积阅读量超278万余次;三是扩大了信用知识宣传,通过举办线上和线下的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信用知识,提升了宝鸡市信用建设社会参与度和覆盖面。
(四)探索信用应用,服务效果好。近四年来,宝鸡市创新打造出“信用+调解+销售+可视+志愿服务+履约+孵化”等多个信用产品,实现了信用应用场景叠加赋能、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态势。一是创新信用服务经济方式。在全省地市中率先建成“信易贷”平台,平台各项运营指标在全省市级平台中综合排名第一。二是创新了“信用+”应用范围,宝鸡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获得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表彰,在信易销方面,为每个产品量身制定“信维码”,实时消费评价和监督。“信易收”案例获省第二届信用建设典型案例、获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案例,被全国10多个地市学习复制。茵香河土蜂蜜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信易销”模式,在“陕西农民丰收节”一天时间销售土蜂蜜两千余元,销量达到平时的10倍。
三、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遇见的挑战
虽然宝鸡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成果,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全国信用示范城市看,竞争非常激烈。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已开展了四批,第一批从2015年启动,2018年公布,43个城市申报,12个城市创建成功,通过率仅27.9%;第二批2019年公布,31个城市申报,16个城市创建成功,通过率仅51.6%;第三批2021年公布,共85个城市申报,34个城市创建成功,通过率仅40%。第四批通过率为50%。从前四批创建情况看,自我创建工作时间一般在2年左右。宝鸡市2022年启动,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主要工作任务,2024年巩固提升、迎接创建验收。全国参评城市数量逐批增多,时间紧任务重,竞争非常激烈。2022年8月份,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指标(2022年版)》,新的评审指标共13项基础指标和十大类28项评分指标,涵盖领域更加全面、评审要求更加具体、评分标准更加严谨、考核体系更加完善,使得宝鸡市创建难度加剧。
(二)从全省来看,宝鸡市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存在短板。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率较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率(包括错码、一码多赋、重复赋码等占比情况)是国家信用监测排名的重要指标之一。
2.“双公示”信息及时率、上报率、合规率质量低。“双公示”数据是信用信息的主要数据来源,由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归集[2],行政许可信息主要是源自于市级各部门,但是行政处罚部门大多数是分布在县区级部门,因而在县区级部门向市级部门上报数据的过程中会出现上报不及时;相关部门会出现人员工作的调动,在调动的过程中会有一些人员不熟悉工作任务,导致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及时,影响工作效率,也会使工作不规范,比如报送数据时没有按要求填报,使得合规率降低。
3.信用贷款支持实体经济覆盖范围小。实体经济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有些涉及实体经济的企业在进行贷款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流程复杂或者要求严格无法贷款,这可能会导致一些企业无法壮大发展。同时还有一些企业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贷款风险,导致相关贷款机构承担相关风险,久而久之,会减少相应的贷款。
4.信用奖惩机制运用效果不明显。目前,宝鸡市已经初步建立了全市公职人员诚信档案,但运用范围不广,重点人群分级分类监管有待加强。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占比较高。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手段和重要途径,配套监督政策不完善和奖惩制度不健全以及各部门间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还处在初步发展的阶段,导致奖惩机制运用效果不明显。
四、宝鸡市以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宝鸡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虽然面临着一定的挑战,但仍要把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作为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来抓,以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持续推进信用宝鸡建设。具体要做到:
1.解决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率高的问题。市委编办、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民政等部门要加强与国省的协调对接,建立重错码核查和信息共享机制。
2.完整准确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特别是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安、住建、交通、文旅等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职能较多部门,要依据权责清单,梳理编制本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做到“双公示”台账与信息同时报送,实现基础指标全达标。
3.大力推进信易贷支持实体经济。要做好“信易贷”平台的宣传推广,鼓励企业和商业银行入驻平台使用平台。同市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缓释或风险补偿基金,扩大平台线上贷款规模。涉及纳税、公积金、水电气、不动产、生态环境、仓储物流、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的市县牵头部门,协调对接省级部门,归集相关涉企信息,满足“信易贷”业务需求。
4.加大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重点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教育、金融、文化旅游、房地产、安全生产等领域,健全完善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有机结合,以宝鸡企业九鼎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
5.健全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明确公务员信息归集路径,将公务员履职过程中相关诚信记录和违法违约行为信息纳入诚信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依据,推动公务人员带头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在全社会树立守信践诺表率。
6.完善企业信用奖惩机制。依照评审指标,市信用办要重点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融资授信等领域,健全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将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嵌入办理流程,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真正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7.在合同履约监管上探索创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开发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将产生的合同信息数据全部归集至市信用平台,建立健全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推动各类合同正常履行。
8.以信用为手段深化“放管服”改革。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水平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将信用监管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建立信用数据资源目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使用机制,提升优化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建立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信用风险监测和预警,全面落实联合奖惩措施,打造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9.以信用为载体推动惠民便企。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加快推动政务、企业、金融、工程建设等领域信用场景落地,推广“信易批”“信易收”“信易贷”等产品应用,在街区、小区、社区打造更多信用超市、信用站点,真正让示范创建扎根在基层。
当前,宝鸡深入推进“一四五十”战略,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紧紧围绕创建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市指标任务,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夯实基础指标,提升评分指标,创新特色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宝鸡市以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持续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实践经验为推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具有广阔的前景和深远的影响。(作者:宝鸡市发改委主任 周保君 宝鸡市信用办主任 张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