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力健身宝鸡两家店停业闭店 涉及上千会员退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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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8 17:39

“办了健身卡还未开卡使用,瑞力健身就要闭店关门了,钱也不给退。”近日,多位市民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小里帮忙》栏目反映,他们在瑞力健身桥南店和新福路店办理的健身卡,还未使用完,突然接到店方的闭店通知,办卡会员到店里讨要说法,要求继续开店或退款。就此,记者前往涉事店方进行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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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健身卡还未开卡遭遇闭店

消费者退费该咋办?

“我是去年8月份办理的一张价值3099元的五年卡,目前还未开卡,还未使用听说就要闭店了,我赶紧来到瑞力健身新福路店,这里聚集了很多会员来找店方退款,但是到现在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我的诉求就是给我退款。”市民姚女士对记者说。

像姚女士的情况不在少数,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金台区新福路的瑞力健身店看到,店内多名会员正在与店方协商沟通,还有人在前台处现场登记信息。

市民马先生说,其办理的是私教卡,办卡时花了一万多元,还没用多少,现在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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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力健身:亏损严重 无力再继续经营

瑞力健身宝鸡地区负责人张经理接受华商报-二三里资讯采访时表示,目前由于去年疫情等因素持续影响,到目前不得不做出“停业闭店”的决定,主要原因就是亏损严重。“以8月份为例,总支出12万元,包括员工工资、房租费、物管费、水电费、私教提成扣除等,已经严重超支。”张经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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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说,“公司层面做出桥南店和新福路店闭店停业的决定是非常痛心与艰难的,从去年到现在持续的亏损一直无力支撑两店的运行。针对闭店的情况,我们对于目前所涉及的会员,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处理。一是,陈仓园店目前继续正常营业,如果有原因去那边店锻炼的可以前往继续使用,且附近要准备新开新店,已经在洽谈阶段,对外也发布张贴了通告;二是,新福路店和桥南店的会员可以就近我们安排在经二路的帕沃斯健身馆,目前转移办理的已经有100多个会员,并安排人员对接转移办理工作;三是,对于不愿意转卡或前往其他店继续消费的会员,我们逐一登记造册,并公布联系对接电话和后台在线客服,随时与大家保持沟通畅通,并将持续逐一解决这些问题。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也来调查过来,我们也如实已经报备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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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询问是否“跑路”或可退款?

关于会员提出的,店方是否涉嫌要“跑路”的质疑,张经理回应,如果是要跑路我们早都不通知离开了,我们最近几天从早到晚都是在正常的接待和处理会员们诉求。公司还是依法依规,来积极处理目前所遇到的困境。

对于会员提出的是否可以继续营业或退费的诉求,张经理回应,目前桥南店和新福路店已经无法继续再营业,资金困难缺口很大,目前无法退费。可以通过以上三种途径处理。

律师说法:合同无法履行

卡里余额应当返还

在宝鸡多年从事法律事务的陈律师告诉记者,从本案看,健身房关门,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只能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对于办卡人的健身卡里的余额,应该予以返还。

陈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陈律师建议,健身馆关门后,它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相关义务,顾客可以继续与店方协商将健身卡里面的钱退回来,如果健身馆不退回,顾客可以主张法律诉讼方式维权,可向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