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法院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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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8 06:19

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宝鸡市两级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6月以来,全市法院集中宣判三起毒品犯罪案件,集中进行禁毒宣传四场次。

集中公开宣判

严惩毒品犯罪

金台区法院公开宣判两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王某在咸阳市渭城区某小区附近向吸毒人员吴某某、段某某贩卖毒品,王某返回家中后被民警抓获,现场从其居住的房屋内查获毒品13包,并缴获毒资人民币700元,同时警方在抓获2名吸毒人员时一并缴获其在被告人王某处售卖的毒品,共计4.91克。法院依法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另一起案件被告人被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金台法院宣判毒品案件

眉县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某、张某某等8人贩卖毒品案。马某某、张某某、顾某某等8人为赚取非法利益,多次向他人或相互之间贩卖毒品冰毒。眉县法院经审理依法以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八名被告人十五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各方肯定,彰显了全市法院坚决打击毒品犯罪、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决心。

眉县法院宣判毒品案件

全民参与禁毒

共建平安宝鸡

宝鸡两级法院积极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法官干警通过悬挂禁毒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点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禁毒法律法规、介绍毒品危害,并以生动的案例警示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干警们还向在场群众分发了禁毒宣传手册,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毒品、抵制毒品,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禁毒观念。

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识毒、防毒、拒毒、反毒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推动社会各界为青少年筑牢禁毒防火墙,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切实履行职责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宝鸡中院按照禁毒工作责任制要求和市禁毒委部署,将禁毒工作列入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在“百城禁毒会战”“两打两控”“净边”“清源断流”等专项行动期间积极配合,集中力量依法及时审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

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在禁毒示范城市创建、重点整治和农村毒品治理等工作中,宝鸡中院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其中,促进全市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制毒物品监管、加强物流寄递行业禁毒管理、严厉打击餐饮娱乐场所涉毒违法犯罪等司法建议,促进禁毒综合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毒品不灭,禁毒不止。宝鸡两级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毒品犯罪,形成强大法律威慑。同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通过公开宣判、普法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禁毒防毒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意识,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宝鸡、平安陕西。

原标题:《宝鸡法院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