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检察多举措推动“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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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7 23:25

西部网讯(记者 鲁鹏飞)6月6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化‘三个年’活动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宝鸡检察机关今年围绕“三个年”活动谋划工作、推动落实的成果。

“三个年”活动开展以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将其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进行了具体部署,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三个年”活动要求的具体措施,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从4个方面提出20项工作措施,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时间和具体内容,做到件件有落实。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封门堵路、恶意阻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影响项目建设的刑事犯罪,为项目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1月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8人,起诉430人,同比分别下降1.2%、13.1%;今年1月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项目建设刑事、民事检察案件10件,其中起诉盗窃项目建设工地工程机械设备油料案1件、非法采矿案1件、假冒注册商标案2件、污染环境案1件,化解涉项目建设劳务合同纠纷5件,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了项目顺利建设。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项目建设纠纷快速受理通道,在相关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在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长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审查逮捕18件24人,审结21件30人;受理审查起诉29件40人,审结6件6人;提前介入4件4次;立案监督1件;追赃挽损2件共826.469万元。

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服务经济发展。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在办理渭滨区某企业环境污染一案中,考虑到该中小微企业在疫情环境下面临的困境,案发后,该企业及时对污染环境的设备拆除销毁,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积极推进企业合规,推动构建涉企案件治理新模式,自2021年3月最高检扩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范围以来,宝鸡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0件,13件已办结,7件正在办理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受理涉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12件4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件19人。

宝鸡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设立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积极推动构建覆盖全市的秦创原检察保护体系。结合干部队伍建设自身实际,制定下发《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工作方案》,分解具体任务 30 项,明确了活动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充分运用干部激励“三项机制”,树导向,强作风。组织检察干警参加了宝鸡市委党校政治轮训和政法大讲堂培训。加快创建常态化检校合作机制,与宝鸡文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举办检察新媒体宣传能力培训班,着力提升干警宣传工作能力。

下一步,宝鸡检察机关将自觉把“三个年”活动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提前思考谋划,凝聚工作合力,强化落实举措,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过硬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措施,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高质量抓好“三个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