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两人因非法采砂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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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1 18:49

日前,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某、陈某某非法采矿一案被金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2年1月24日深夜,刘某某,陈某某带着采砂工具,趁着夜色,在金陵河一段河道内一铲铲挖着沙子,正当两人盘算着这些沙料获利价值时,被巡逻人员发现,至此,非法采砂56天后,两人的秘密再也无法藏住。

参与提起公诉的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官助理谢辰昕介绍,刘某某,陈某某通常是在夜间作案,非法获利26万多元,谢辰昕:【 被告人刘某某,陈某某为谋取高额利益,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及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1年11月29号至2022年1月24号多次在位于本市金台区金陵河某段河道采取用挖掘机、挖掘运输车转运的方式非法采砂。这块地方是由被告人刘某某提供,陈某某联系挖掘工具、运输车队、联系买房,经过民警查扣,两个人非法采砂的销售数额共计是266200元,经过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公安分局的认定,本案所涉及的砂石属于非金属矿产中的建筑用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刘某某,陈某某触犯了非法采矿罪。】

刘某某和陈某某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开采河砂,盗取了国家矿产资源,造成了河道、河堤损坏,触犯了刑法。据了解,两人已上缴了违法所得。谢辰昕:【近年来,金台检察院一共受理了两起这个非法采砂,都是在河道内采砂,也全部根据法律的规定提起了公诉,法院也最后做出了有罪判决。记者:今天我们所说的这个刘某某和陈某某,他们的认罪认罚态度是怎么样的?谢辰昕:认罪认罚态度比较好,经过这个教育之后,也知道了这个危害性,当时就表示出愿意配合司法机关,也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也自愿去修复了他们的破坏的河道,在法院审判阶段的过程中,已经将挖掘的地方已经恢复,然后同时,二人的这个违法所得也都积极的上缴了。同时,这两起案件,均是在检察院的这这个认罪认罚的教育下,使这个被告人自愿的去修复了这个破坏的这个生态。】

非法采砂不仅破坏砂矿床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而且在非法采砂过程中对河砂进行水洗、筛分所产生的尾砂、污水还会严重影响河道水质,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谢辰昕:【警示大家,获取利益,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同时要在取得合适的手续和证件的前提下,遵纪守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获取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