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延长供暖到3月17日 渭南到3月20日 西安有小区延到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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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6 00:12

3月15日24时,供暖季结束,但气温下降,能不能延长供暖呢?

宝鸡市城区、渭南供热期延长

近日,陕西多地遭遇冷空气,部分地区还面临降雨。3月14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供热单位发函,表示未来几天宝鸡市将有一次降温天气过程,为确保市民居家温暖舒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延长宝鸡市城区供热期至3月17日8时。

3月15日18时55分,渭南市热力总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也发布了延长供暖时间的紧急通知,称将供暖时间延长至3月20日24时。

那么西安是否会延长供暖时间呢?

根据3月10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的关于2022—2023年采暖季停止供热时间的通知,根据天气预报情况,西安市3月16日至3月20日日平均最低气温均高于5℃,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自3月15日24时起停止本采暖期供热。

3月1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燃气热力管理处了解到,暂未接到西安延长供暖的指令。

有热力公司在西安延长供暖至3月17日

3月15日,陕西一家热力公司发布通知,表示因出现降温,为确保企业供热服务的各小区居民居家温暖舒适,决定延长西安市及宝鸡市扶风县各供暖小区供热时间至3月17日。据了解,该公司给西安市胡家庙、浐灞、电子城、西部大道、韩森寨、韦曲街道等区域的数十个小区供热。记者了解到,此次供热时间延长为免费,不需要居民额外缴纳供暖费用。

此外,西安也有自备锅炉小区延长了供热时间。袁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自己住的家属院物业发了通知,将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18日24时。

调侃:一停暖就降温,这是每年的惯例

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集中供热期为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状况等因素对集中供热的起止日期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西安市从2009年开始实行弹性供热,根据气温变化及时对供暖开始和结束时间进行调整,当连续3天日平均气温低至5℃以下,各供热单位就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供暖。之前,西安也曾多次延长供暖时间。比如,2016-2017年供暖季市政集中供热免费延长2天,2020年曾发通知延长10天供暖时间。

面对停暖和即将到来的倒春寒,网友不淡定了:

市民李女士: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这两天降温很大,供暖也要有人性化,最近甲流又这么严重,气温差别大有可能引发感冒发烧,去医院容易交叉感染,希望能多几天供暖。

网友李博:坐标电子城,现在暖气还是热的。

网友任小邪:一停暖就降温,这是每年的惯例。

华商报记者 杨芷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