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庞建军同志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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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2 05:38

2月20日,《宝鸡日报》政法专刊刊登我院干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庞建军同志事迹,全文如下:

天平下的铁血卫士

——记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庞建军

他一身正气、秉公执法,在处理案件中公平公正,赢得群众一片赞许;他认真严谨、精益求精,对于法律文书,哪怕是一个词语甚至一个标点符号,他都要仔细推敲,再三斟酌,成为规范法律文书的典型;他身患重疾,从不懈怠,在病床上,仍然挂念着手头没有办完的案件,被同事们称为“拼命三郎”……他就是岐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庞建军。

二十年来,庞建军始终坚守在基层审判一线,凭着一股迎难而上的勇气,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将一件件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一方平安默默贡献自己的力量。对于案件调解,他总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工作,不断拓展调解思路,摸索调解方法,既解法结,也解心结,让矛盾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1年度办结案件259件,在全院名列前茅,用汗水和智慧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积极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庞建军主动延伸刑事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将司法与普法相结合,选取典型特色案件进社区、学校、机关开庭,通过真实案例的审理,起到法律宣传、震慑犯罪的目的。

在“老赖”面前退缩,就是在公正面前退缩。2022年,庞建军调入法院执行局工作。他坚持依法、公正、文明的执行原则,在执行过程中面临过各种各样的危险,但是他从来没有向“老赖”妥协,总是迎难而上,敢于担当、敢啃“硬骨头”,攻克了一个又一个案件,稳妥地执结了多起长期未结的执行案件,给全院干警树立了榜样。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庞建军处理的是最基层的矛盾纠纷,但在他的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时代风采。“‘司法为民’不是一句随口说说的口号,而是要真真正正刻在心上,心里有群众,用心去办案,才能为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驾护航。”庞建军经常这样说。近年来,庞建军在扫黑除恶斗争、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等工作方面作出贡献,多次被评为岐山县优秀公务员、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原标题:《《宝鸡日报》刊登我院干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庞建军同志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