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申请人宝鸡金逸西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申请,已于2023年2月6日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一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公开的方式指定案件破产管理人。
一、企业基本情况
宝鸡金逸西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现有股东三名,分别为: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开顿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长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中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25万元,出资比例51%;西安开顿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70万元,出资比例34%;陕西长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5万元,出资比例15%。经营范围:电影放映;影视节目制作、发行;录音制作 ;会务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及策划;国内备类广告设计 、制作、代理 、发布;场地租赁;玩具、眼镜、针纺织品、目用品、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零售;餐饮服务;食品的销售。该公司已停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申请人账面资产合计为24043582.74元,账面负债合计为30252026.86元,资产负债率125.82%。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限于编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机构,并在本院正在办理的未结破产案件(含强制清算案件)不超过2件(含2件);
2.有一定破产管理工作经验;
3.近5年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有意成为本案破产管理人的机构,请于2023年2月17日上午11时前向本院民三庭提交书面《破产清算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式五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的规模、执业保险、业绩及专职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建情况;
2.机构破产团队负责人、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4.机构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的优势;
5.机构拟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以及可否先行垫付破产费用及数额;
6.机构如被选任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7.机构拟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时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8.机构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本案破产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9.拟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
四、选任方式
本院将组成选任管理人评审工作小组,由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指定一名破产管理人、一名备选管理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宝萍 王晓伟 (电话:0917-3261893)
联系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三号楼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