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交警查获一起科目一考试利用电子化设备舞弊案件,查扣电子作弊设备2套、手提电脑1台、账本1册、奔驰车1辆、手机5部,现场抓获团伙成员2人,两名涉案考生被依法取消考试资格。该案系宝鸡市涉嫌驾考作弊罪首个案例。
1月13日上午,宝鸡交警支队陈仓车管所内,科目一理论考试正在进行,监考员在巡视中,发现12号考生表现异常,便对其特别关注,考试结束后,在签字确认成绩时,民警发现12号考生苟某某下笔犹豫、神色慌张,民警主动询问,却令苟某某惊慌失措、拔腿就跑。15分钟后,当苟某某再次进入业务办理大厅时,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事后,苟某某对其采用电子设备作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苟某某文化基础差,怕无法通过驾驶考试,便花费1万7仟元联系中介帮助“包过”,参加考试前,车管所外有专人接应,为其提供专用设备并在考试中提供答案。
了解后,民警迅速部署,兵分两路,一路着便衣跟随出去接头的苟某某,另外两名驾车监控。苟某某刚出车管所大门,便被路边等候的团伙人员叫上一辆车后快速驶离,民警立即驾车追出200余米,将嫌疑车辆截停。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九十三条之规定,2名涉案考生当场被依法取消考试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组织作弊的2名团伙成员被移交至陈仓分局虢镇派出所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